中華民國汽/機車駕照可以在菲律賓免試換發當地駕照。
菲律賓受理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
(Land Transportation Offic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簡稱LTO)
#LTO免試換照申請資格
:
1. 年滿18歲以上;
2. 身心健康足能安全駕駛車輛;
3. 須懂英語或菲語(Tagalog)或菲國境內方言;
4. 須已入境菲律賓超過1個月以上,並將在菲國居住1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ACR I-Card)。
#LTO免試換照應備文件
:
1. 填具申請表格;
2. 指定診所核發的體檢證明;
3. 護照正、影本,入境超過1個月以上,並且持有1年以上效期的菲律賓簽證
(以申請日期做計算);
4. 中華民國駕照正、影本,以及駐菲律賓代表處出具之「駕照證明」。
#如何向駐菲律賓代表處申請
「駕照證明」?
請檢附以下文件:
(1)文件證明申請表;
(2)有效護照正、影本;
(3)中華民國駕照正、影本;
(4)如果不便親自申辦,須檢附申請人親簽之委託書(格式不限);
(5)代理人須出示有效身分證件正、影本。
(6)文件證明規費:一般件為5個工作天,每件規費菲幣800披索;速件為2個工作天,每件規費菲幣1,200披索。請注意:依照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規定,除特定排除條件外,已領有之普通汽/機車機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可以持用駕車至年滿75歲止。因此,本處接受效期已屆滿的普通駕照並可核發「駕照證明」以供向LTO申請免試換照。菲律賓駕照相關資訊,
建議參考LTO官方網站www.lto.gov.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