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9|閱讀時間 ‧ 約 29 分鐘

行使〈聯合國憲章〉的「自衛權」,不是「第一擊」

    行使自衛權 符合國際法精神    青年日報社論 20240608

     國防部長顧立雄日前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並明確說明自衛權行使的範圍包括「共軍攻擊國軍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臺灣本、外離島,或未經許可進入我12浬領空、領海。」在中共升高對臺武力威脅,擴張霸權導致印太區域權力平衡遭受破壞之際,顧部長的說明除了強調守護臺海和平的重要性,同時也宣示國軍堅定捍衛國家安全的決心。

     日前共軍甫結束「聯合利劍—2024A」軍演,這場演習讓國內及國際關注到中共意欲動用武力攻臺的真實威脅。事實上,我們應該關注的焦點,除了這場演習的規模及針對性,另外還有2個值得深入探討的面向。首先,共軍對臺武迫動作頻頻,近年來,共軍在我國周邊海空域軍演的頻率和力度不斷加大,大幅升高兩岸擦槍走火的可能性。

     其次,中共擴大不同形式的灰色地帶侵擾和混合戰,除了心理戰、網路戰、資訊戰等,在軍事行動上,從早先的侵擾我防空識別區、抵近我國24海浬鄰接區、無人機接近臺灣外(離)島或本島、擅越海峽中線,「聯合利劍—2024A」軍演更是得寸進尺,囂張納入金門、馬祖、烏坵、東引等外離島,並結合海警船,讓軍演看起來更像是共軍攻臺前的預演。

     除了臺海暗潮洶湧,印太區域的地緣政治緊張及區域不穩定,也可能將衝突延燒至臺海。從日俄北方四島爭議、朝鮮半島兩韓衝突、日「中」在東海的較勁、南海島礁主權爭議,一直到印「中」的邊界對峙,這些熱點與中共均有直接或間接關係。

     為了嚇阻中共威脅,印太出現一個明顯的趨勢,除了各國紛紛增加國防預算,強化本身防衛力量,同時出現以美國為中心的多層次安全結構。除了美國與盟國的雙邊安全機制,還陸續出現包括澳英美三方安全夥伴關係(AUKUS)、美日澳印四方安全對話(QUAD)、美英加澳紐五眼聯盟(FVEY)等。上述趨勢使印太區域安全情勢受到全球矚目,任一地區的戰火被點燃,其他地區都極可能遭到連動,臺海也不例外。

     無論情勢如何演變,國軍首要任務與使命,均為確保臺澎金馬安全,抵禦中共對臺軍事威脅,正是首要目標。為了嚇阻中共蠢動,顧部長明確表明我國的自衛權行使範圍,這種戰略清晰,目的是讓中共明白國軍護國護民的底線,絕不容有任何退讓

     顧部長在強調我國的自衛權時,有2點值得注意。首先,顧部長指出我們「沒有第一擊」,事實上,「第一擊」並非國際法使用的概念,只是一種通稱。有2種表述與「第一擊」有關,第一種是核武國家間的「相互保證毀滅」,目的是以「第二擊」嚇阻對方發動「第一擊」;第二種是形容敵對方已採取明確的侵略行動,此一行動就會被受攻擊一方視為「第一擊」。這2種說法都凸顯「第一擊」的攻擊性質。

     其次,顧部長強調我們「只有自衛權的行使」。他進一步解釋,「自衛權的設定在聯合國憲章明白規定,遭受到武裝攻擊或威脅的時候,就享有合比例的自我防衛固有權力。」顧部長所說的「聯合國憲章規定」指的是憲章第51條:「聯合國任何會員國受武力攻擊時,在安全理事會採取必要辦法,以維持國際及安全以前,本憲章不得認為禁止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之自然權利。」雖然我國並非聯合國會員,但國家自衛權符合國際習慣法,且憲章第2條第6項規定,也表明自衛權適用非會員國。因此,我國若對中共的入侵行動行使自衛權,完全符合國際法精神。

     自衛權的行使,也是我國軍事戰略重要一環。《中華民國112年國防報告書》提及「重層嚇阻,結合區域聯防」時指出:「若敵人仍執意進犯,則依『整體防空、聯合截擊、聯合國土防衛』之作戰進程,對敵實施反制、重層攔截及聯合火力打擊,逐次削弱敵作戰能力,瓦解其攻勢,迫使敵犯臺失敗。」也在「縱深防衛:以不對稱作戰思維推動重層嚇阻」中指出:「俟敵進犯徵候明確,先制打擊敵犯臺部隊作戰集結能量及關鍵節點,以破壞敵作戰節奏並遲滯其行動進程」,都是行使自衛權的描述。

     由上可知,相對於「第一擊」的攻擊性,自衛權為防禦性質,這也符合總統賴清德在520講話中所強調的「和平無價,戰爭沒有贏家。」 雖然我們期盼和平,但鑑於中共的不可預測,唯有強化國防,充實我們的自衛能力,方能阻止中共以武力奪走我們享有的繁榮、民主與自由。

     

     

    顧立雄:共軍進入12浬領空領海 可下令國軍行使自衛權    中央社 20240606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表示,共軍攻擊國軍在航機艦、設施,或共軍攻擊台灣本島、外離島,或未經許可進入12浬領空、領海,就可以下令國軍行使自衛權,並依比例進行自衛反擊。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顧立雄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這是顧立雄擔任國防部長後,首次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國民黨立委黃仁、王鴻薇質詢關切國軍「第一擊」與自衛權的定義。

    顧立雄指出,只有共軍對台灣發動第一擊,國軍行使的是自衛權。因此,只要共軍攻擊在航機艦、設施、攻擊台灣本島、外離島,以及任何飛航實體未經許可進入12浬領空、領海,就可以下令行使自衛權,並依比例進行自衛反擊。

    王鴻薇質詢,中共近日舉行「聯合利劍2024A」圍台軍演,軍方何時得知此訊息,以及軍方評估今年內是否會有後續「B、C、D」軍演。

    顧立雄表示,他無法對外說明軍方何時得知中共將軍演,但會針對徵候等跡象去預判;另外,國軍都能掌握中共動態,但沒有辦法排除(共軍再對台軍演),會密切注意情況。

    王鴻薇並質疑,為何顧立雄在國防部應對中共軍演的作戰會議僅停留5分鐘。顧立雄還原現場並說明,國防部在當天上午7時30分召開作戰敵情會報,中共在會報期間宣布演習,當時他立刻下令開設應變中心,並在應變中心聽取敵情狀況後,相關處置措施由參謀總長梅家樹上將處置。

    顧立雄答詢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的質詢時也提到,國防部長應該專注於政策、戰略與建軍整體評估;戰略層級以下的作戰與戰術層級,則交由參謀總長負責。依照國防組織法規定,組織三軍是總長的職責,但是在戰略層級以上事務,他會跟總長一起討論執行。

     

    重申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 顧立雄:突發狀況處置授權JAOC應對    中廣 20240606

    國防部長顧立雄前一天備詢時提到國軍對中共武力威脅時的「第一擊」定義與因應,引發外界不少聯想。今(7)日列席立法院院會前再次強調,我方執行自衛權程序在「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當中都清楚律定,但機密細節不便透露。(張柏仲報導)

    顧立雄前一天在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回應藍營立委馬文君和黃仁質詢時,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至於國軍反擊的要件則在於共軍攻擊我飛行或航行中的機艦或外離島、以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侵入我12浬海空域。

    由於先前的說法比較屬於法律性用語,顧立雄在立法院院會備詢前再一次說明,我方將視威脅程度、合比例性地來行使我們自衛的權力。相關處置程序都在我們的「突發狀況處置規定」裡都做了完整的律定,但顧立雄說這部份他不宜對外公開洩漏。

    媒體追問所謂「行使自衛權」的定義是可以直接開火的意思嗎?顧立雄則重申所有相關狀況在「突發狀況處置規定」裡面都已經清楚律定,但機密細節不便說明,國防部也都會下授像JAOC(聯合空中作戰指揮中心)、JOCC(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加以立即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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