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19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山寨探案實錄 父母拜神棍為師 智障女遭性侵虐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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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警方以謀殺罪起訴張子材,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警方須時間調查案件,包括證物鑑證及認人手續,要求押後案件。


    辯方不反對案件押後,投訴張子材被捕後受到襲擊。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再訊,張子材須交還懲教署看管。


    下午二時半,吳棋笙被押到現場重組案情。

    下午五時二十分,吳棋笙被帶離現場。


    政府化驗師陸端誼到案發村屋調查。

    吳恩宇房間書桌及圓凳旁的牆上、圓凳​​及膠儲物櫃中間的牆上、書桌旁的窗上,有一些深色呈圓形血跡,以「向前」方式到達牆或窗上。


    兩個窗中間的牆身位置,有呈橢圓形血跡,以​拋物線及「從左上到右下方」方式抵達牆上。

    牀邊牆上的血跡呈橢圓形,分別以「從右至左」及「從右上至左下」方向移動到牆上。

    這些血跡可能是被「彈」到平面上。


    書桌櫃桶旁邊牆上的橢圓形血跡,是血向下移動來到牆上時造成。


    房內有一些血跡由塗抹造成,書桌邊及窗下位置牆身上,介乎圓至橢圓形中間的血跡,以及牀尾和書桌中間牆身的血跡。


    書桌前的地上有一些灰,移開書桌後,看到桌下地面上也有血跡。


    2021年3月18日,吳馬如赓解到觀塘法院提堂,被控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罪。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3月29日,屆時將與張子材謀殺案,一同在東區法院提訊,兩案將合併及交付到高院審理。

    吳馬如赓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


    2024年9月24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張子材(54歲)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謀殺罪。

    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期間某日,在西貢龍尾村非禮吳恩宇,在9月2日謀殺吳恩宇。


    吳馬如赓被控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罪。

    控罪指她於2019年8月某日,協助教唆張子材非禮吳恩宇。


    張子材與吳馬如赓都否認控罪,案件開審。

    大律師特雷弗·貝爾(Trevor Beel),代表張子材出庭抗辯。

    大律師理查德唐納德(Richard Donald)代表吳馬如赓。


    9月25日,救護員王偉傑出庭作供時稱,案發時駐守寶琳救護站,2019年9月2日凌晨,接報一名二十一歲女子失去意識。

    王偉傑在村屋一樓房間,檢查吳恩宇,發現她沒有脈博、手腳僵硬、背部有屍斑,頭部、手腳有瘀傷和擦損,相信死去一段時間,未施行搶救。


    王偉傑問及吳恩宇傷勢,吳棋笙說,對上一次見到她有反應,已是前一晚十時,吳恩宇有些失常及混亂,不清楚傷勢何來。


    王偉傑接受貝爾盤問時,承認在口供中提及,吳棋笙稱吳恩宇死前,連續兩日行為怪異,且有頭撞牆和踢牆舉動。

    確認檢查房間後,未發現吳恩宇身上或附近有血跡,或有任何可致吳恩宇受傷的可疑物品。


    王偉傑問吳恩宇穿成人紙尿片原因,吳棋笙及吳馬如赓未正面回答。


    當日率先到場的警員李大志出庭作供。

    貝爾問李大志知不知道茅山術是甚麼,李大志說不清楚,當日沒有要求張子材進一步解釋。


    控方傳召在涉案村屋附近,另一單位工作的菲傭雪莉·布拉沃·納達爾(Shirley Bravo Nadal)作供。

    納達爾稱,2018年起,經常見到一男四女出入該幢村屋,包括一名年約五十歲男子,手腳滿布紋身,不算高但身型健碩,長髮束馬尾且經常染髮。

    一名約三十歲女子,同樣手腳有紋身。

    兩名五十多歲男女,一名二十多歲女子,初時留有及肩長髮,後來愈剪愈短。


    2019年夏天開始,納達爾不時聽到,涉案單位傳來一把男子憤怒大叫聲,有時聽到一把女聲在說話。

    其中一次發生在單位外,紋身男向年輕女子大叫,該紋身男的聲音,與早前在單位內傳出的聲音相似。


    控方向納達爾提問,是否知道他們在說甚麼。

    納達爾稱聽不懂廣東話。


    納達爾最後一次見到年輕女子時,她的手臂和臉上有瘀痕,看似十分虛弱,步伐非常緩慢,看上去十分傷心,像剛哭過。


    控方問納達爾,最後一次見到該女子是何時?

    納達爾回答,在女子死前兩天。


    控方聽罷再問納達爾,何以知道該女子已死亡?

    納達爾說,當日有救護員錯敲她工作單位的大門,救護員其後前往涉案村屋。

    她得悉該單位有人離世,推測是該年輕女子。


    9月2日清晨六時許,納達爾見到紋身男子拿着大垃圾袋,向垃圾站方向走去。


    9月26日,女警吳美玲出庭作供,她在2019年9月2日到案發村屋調查,張子材外貌奇特,全身及臉部都有紋身,長髮束馬尾,「感覺似泰國師傅」,張㬢鐥身上和臉上亦有紋身。


    總督察莫子威出庭作供時稱,在現場檢查吳恩宇遺體,發現身上有很多瘀傷,形容說:俗語啲講,成個豬頭咁。

    莫子威認為該些瘀傷,很大機會由撞擊造成。


    貝爾問莫子威,為張子材錄取首次警誡錄影會面後,是否知道有一支茅台酒與本案有關?是否知道該酒已被清理、沒被存放在涉案單位?


    莫子威說未能肯定,根據錄影會面,知悉本案涉及茅台。


    貝爾說,解剖報告提到酒精是導致吳恩宇死亡重要因素,莫子威是否知道這點?


    莫子威說,9月4日法醫驗屍時,他也在場,知道吳恩宇可能因酒精中毒引致肺炎身亡。


    當日在案發現場初步調查後,認為吳恩宇受襲而死,檢取懷疑用以施襲物品,沒搜查涉案單位、包括吳恩宇身處房間內有沒有酒瓶。


    貝爾指出,張子材於9月2日晚上六時許被捕,9月3日凌晨十二時許進行錄影會面,警方有否問他有多久沒有睡覺?


    莫子威稱,不肯定警員有否查問張子材,但此事不影響錄影會面。

    本案涉及嚴重罪行,知悉有人承認襲擊吳恩宇,調查分秒必爭,趁張子材記憶猶新時錄影,替吳恩宇討回公道。


    莫子威說,張子材若提出休息吃飯等,警方會暫停錄影會面,滿足要求。

    警方只有四十八小時盤問時間,須在此期限內完成錄取錄影會面及案件重組等,搜集更多證據,趕在期限內向張子材提告暫定控罪。


    警方要盡快將涉及嚴重罪行的疑犯送上法庭,讓法庭可下令收押,以免疑犯獲警方保釋後危及他人,甚至潛逃。


    10月4日,控方傳召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李耀輝博士以專家身份作供。


    控方問李耀輝,張子材聲稱吳恩宇有邪靈上身及性騷擾,需以假陽具為她破處才能制止事件,會時不時打死者,道教有否此做法。


    李耀輝強調正統道教規定不能接觸異性身體,從不會以性的方法進行法事,中國傳統宗教永遠不會用暴力作法事。


    正宗道教作法,須在廟宇或嚴肅場所,絕不會在私人場所進行。

    張子材在案中的所作所為,李耀輝完全不承認是有信仰的人及道士身份。


    李耀輝接受大律師貝爾盤問時稱,道教如樹,有十多個分支,茅山與黃大仙都是分支。


    貝爾指出,中國有兩個道教派別,一個源自中國北方的「全真」,另一個源自中國南方及台灣的「正一」。


    李耀輝指貝爾說法錯誤,道教無分地域,全真及正一都是道教,遵照道教共同理念,就如法律有普通法及大陸法,但都是法律,即使不同派別都要遵從道教共同理念。


    貝爾問,道教有否一個中央機構管理?

    李耀輝稱,道教由中國道教協會管理,海外或香港信徒,均要聽從協會指示和指引。


    貝爾在庭上展示一張涉案神壇照片,李耀輝批評此絕非嚴肅神壇,是「亂七八糟」、「呃神騙鬼」擺設。


    貝爾之後提問,道教歷史上有否自稱道士,自創有別於主流的派別?


    李耀輝斷言,那些均是「邪教」和「呃人」。


    代表吳馬如赓的唐納德說,基督教有《聖經》,伊斯蘭教有《可蘭經》,道教有否類似的「聖書」?


    李耀輝說道教有三十二本《道藏》,內容包括記錄歷史,所有派別會做的事,內容均不會用性做法事。


    唐納德進一步追問何謂邪教?

    李耀輝稱:師父係邪教,徒弟咪學邪嘢。

    不是用正統方法做祈福法事,就是邪教,由一般規則決定誰是邪敎,就如法律一樣,沒有一條「死嘅法律」來決定事非對錯,是由道德決定。


    從本案證供看來,張子材的做法必然屬於邪教。


    唐納德再問邪教與否由誰決定?

    李耀輝稱基於人性和道德,道教中不准作法時與異性有接觸的教義等判斷。


    李耀輝拍枱說:你啲西方人唔懂!

    之後向法官質疑:辯方係咪想將邪教撥入我地正統嘅道教?

    法官說這只是辯方盤問的問題。


    唐納德最後問,成為道士是否需要通過考試?

    李耀輝回答:信仰無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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