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會這樣做?也許,是因為你握有這個身分。
|身分是個很有趣的議題
有身分、沒身分、身分怎麼用、怎麼被身分用⋯都是可以好好討論的議題,這邊只談一個部分。
|身分的功用
很多人會因為「有身分」而取得一定程度的「權力」,是常見的一種角色正當化現象。換言之,當這些身分被認定為「具有正當性」,就會帶來相應的話語權力:也就是說,你說的話比較容易被聽見、被接受,甚至被執行。
舉例一:擔任導師時,在班級事務內,你對學生說話有權力。
舉例二:擔任教師會長/家長會長,在校園內,對學校而言,身分讓你講話有權力(影響力)。
以上以此類推。
|校園內另外的身分-家長
教育現場,具備身分的不僅只有教師/行政/校長,也包含著家長。因為家長對於學生的責任與關愛,使得家長在親師互動中握有高度正當性。
因為是他的孩子,也因此藉由這個身分取得對學校/教師的話語權力。
|教育現場的「權責落差」現象
在學校裡,教師們常常面對一種「話語權與責任義務不對等」的處境。以家長為例——家長的確是孩子最直接的照顧者,也應該在親職教育上發揮重要角色。但在現行制度中,「家長」這個身分逐漸給「部分家長」在這個制度與文化下,放大成一種難以挑戰的優勢位置。以下情況常上演:
1、老師不能不讀不回,怕家長說「老師不積極」
2、主任不能不接電話,怕家長說「學校沒處理」
3、校長不能回應太慢,怕被投訴「推諉塞責」
4、24小時聯繫老師的
5、質疑教學、挑戰規範的正當性
因為「愛孩子」而不顧老師的工作與情緒界線⋯⋯⋯⋯族繁不及備載,這些背後其實是一種制度對「家長身分」過度放大的默許。
|被包裝過的「免責霸凌」
說穿了,這些情況就是職場霸凌的翻版,只是換個包裝而存在。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公務體系上對下/下對上,或是職場的辦公環境中,就是「職場霸凌」。若這一切發生在學校、家長與教師之間,卻被包裝成親師溝通的障礙。
職場霸凌有相對應的責任,但這樣溝通的家長,卻沒有相對應的課責。
這種責任配置導致一個結構性失衡的現象:家長握有高度話語權與期待施壓的權力,卻未對教育成敗承擔等比例的責任。這也讓「權力與責任應對等」的制度理想成為空話。
雖然我們經常聽到「權力越大,責任越重」這樣的警語,但那是一種規範性的理想,提醒我們權力的行使必須配合責任的擔當。然而,現實社會中,權力與責任往往並不成比例,尤其在教育現場,最常見的情況反而是「權力大但無需負責」與「權力小卻責任沉重」。
舉例來說,當家長對學校不滿時,可以透過申訴、媒體曝光、社群壓力等方式施壓,這些作為實質上已形成一種話語與輿論上的權力。但他們不需為孩子的偏差行為直接負責,也無法律規範要求其提供具體改善措施。
反觀學校與教師,在此局面中承受行政責任、社會期待,甚至媒體審判,卻常常連最基本的教育介入權與家長配合都難以取得,形同「有責無權」的制度角色。而這樣的情況,會讓教師長期處在高壓、無力與無助的狀態中。因為換個環境,同樣的的行為會變成霸凌,但在教育環境中,卻不會?!
|被包裝的「免責家長失職」
這裡我們要談另一個更沉重的問題:當家長的親職教育失當時,責任卻常常轉嫁給學校孩子行為失序、情緒失控、網路沉迷、課業怠惰……第一線教師每天都在接手這些來自家庭的未處理問題。社會卻很少問一句:「家長盡到了什麼責任?」,反而常常問的是:
學校怎麼沒有及早發現?老師怎麼沒有即時輔導?教育單位是不是處理不當?
於是,我們就看到了一種荒謬的現象:教師與學校承擔了親職失職的後果,而家長仍然擁有「有問題就有資格要求學校改善」的話語權力正當性。
|身分,不該是免責的盾牌
身分本應界定責任,而不是免責的免死金牌。若我們繼續讓「家長」這個角色在教育制度中無限擴張、不必負責,那教育現場的崩壞就不會停止。家長對於孩子的職責,不應該具有校園話語權力而被免責。每一個角色都有界線,每一個角色都應有對應的規範。親職的責任不能無限上綱成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專業也不該被誤解為服務業。
我們該思考的不是僅僅要求學校再「負起更多責任」,而是要回到制度設計的根本問題:責任應該回到最初該承擔者的身上。否則制度所形塑的,就是一個對家長極度寬容、對教師極度苛責的失衡結構。
|結論
身分,不是讓人為所欲為的保護傘,是一把尺,也是一面鏡。下一次想對老師傳訊、抱怨、施壓時,請先思考:「如果我不是家長,我還會這樣做嗎?」、「我對這個孩子真正的責任,是不是早已丟給了學校?」、「我真的知道怎麼當家長嗎?」
呼籲「部分」家長,讓您的身分不再是攻擊的工具,而是承擔的起點。如何當父母也是要學習的,如何教小孩也是要學習的。各縣市都有「家庭教育中心」,也都會開設許多家庭教育課程。時間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你是否願意踏出第一步。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教師,都是願意與家長一起合作,讓我們努力善待將來的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