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為王?在內容被看見之前(二):「呈現方法」的彎路與幻覺〉2025-11-12
在先前的文章中,我們談到,「想要被看見」的渴望和手段自古皆有,追求流量也並非絕對的錯誤。但在如今的媒體生態下,創作者開始變得必須追求「被演算法看見」,這脫離了傳統意義下的「作者/讀者」互動關係,而是讓創作者與受眾都被演算法綁架、成為平台與廣告商的牟利工具。
在這種環境下,「讓作品被看見」與作品內核之間的關係愈來愈遠,創作者不只需要是一個創作者。巷子太深,再香的酒香都傳不出去。行銷、SEO、自我宣傳、掌握流行時事,好像變得比「做好作品」更加重要。
讓作品更容易被看見:一條似是而非的偽捷徑
幾年前我嘗試參與過一項計劃的徵才,該單位很用心,會安排專門的協助人員,讓通過第一關的人和他們約時間先做第二關前的模擬面試。
但在模擬面試的交流過程中,我發現一個和我的價值觀和做事方式較不相符的事情。對方和我溝通的角度,讓我感覺他們相當重視一種「呈現方法」或「面試技巧」,而不是真的在交流我們對這項計劃的理念與實踐做法。
很大程度上,當人們在討論「成為創作者」或「成為網紅」時,很多時候也不是在說如何做出有價值的內容,而是同樣在談論「呈現法」,談論怎樣的推銷方式能讓自己更快被看到。
但問題是,如果你真的因為面試技巧好而錄取、因為自我行銷能力被更多人看到頻道,你真的能夠在這個位子上做好嗎?那個「爆紅的」、被看到的,真的還是你和你的作品嗎?
又或者,在這個自我打扮的過程,你像邯鄲學步的那個人,穿套裝雙手交叉拍照,看起來充滿自信,最後卻丟失了自己的行走方式,連自己是誰都忘了。
跟流行或創造流行:抄答案無法讓你複製成功
在那些網紅導師、成功學或諸如此類的「老師」的口中,網路世界有某種「標準答案」,只要照著做,你就能拍出流量短片、寫出量產爆文。
但事實上,那些你看到的大網紅,幾乎沒有人是走這條路上來的。他們大多是在不確定或還想過拍片可以賺錢時,自己拍自己喜歡的東西,慢慢累積內容和粉絲,並在流量意外襲來之時,充分地把握機會,留住這些隨潮水而來的新觀眾。
我們也可以重新去思考前一篇中提到的「流行」與「作者性」的假二元對立。那些被人們喜歡的邪典作品與「冷門作品」,實際上在所有作品的範圍內,依舊是相當流行的作品。它們被大量印刷、被社群討論、被翻譯到我們面前。
那些內容「不落俗套」嗎?其實不一定,它們有時候就像剝削電影,服務於一個很特定的面向或需求,那些作品的作者不見得是特別「自我」,甚至可能是特別知道如何服務一個群體。
在一段時間之後,這類作品中其中一小部分,又被更大的群體認識、喜歡,進入更大規模的流行文化之中。在這個作品的旅程之中,原創性不等於不考慮受眾;考慮受眾不等於服務於流量和演算法;不服務於流量和演算法,也不等同於在未來不會爆紅。
這些延遲的共鳴並不因為創作者主動迎合主流審美,恰恰相反,它們有別於自身時代的主流審美,卻在後續時代,帶動了新的主流、揚起下一波潮水。
反過來說,追求流量卻失敗的人更是數不勝數。就像過去總會被拿來當例子的「葡式蛋塔熱潮」或無數泡沫化的商品,一窩蜂的趕流行不能讓人取得成功,反而讓更多人在大量同質化的內容中被埋沒。
在網路媒體的世界裡,那些不屬於你的流量沒辦法讓你收穫長期支持,靠跟風得到的關注要延續,就要不斷炒作話題,快速消磨掉自己的價值殘餘。
如果真的希望自己的內容能長期被看見、被認同,終究要回到作品本身。去找到你與你的作品在時代裡的位置與價值,讓自我性與可見性能有機地連結在一起。而不是現在流行什麼就學什麼,人們可能會在短影音平台看到你,但就像平台上一切做同樣事的其他人一樣,看過去就看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