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台劇版對挺新疆棉的台灣藝人展開熱烈的討論,甚至還為了某藝人特別開了置頂噓文討論串。畢竟他形象清新,好不容易在戲劇界有點熬出頭的感覺,西進之後卻選擇站在支持新疆棉那邊,以退出名牌代言的方式效忠表態,令人感到不勝唏噓。有些粉絲立刻退追IG,有些粉絲直接去該藝人的社交網頁上留言表示憤怒,愛之深責之切,可見粉絲有多麼傷心。
前陣子韓國演藝圈也出現連鎖爆料學暴事件(校園暴力霸凌事件),年輕藝人們的學生時期做過的大小壞事被網友用社群爆料,由於輿論大量反彈,不管爆料真假,都已經大大影響到年輕藝人們的演藝活動。輕則演藝活動中止或換角,更甚者還有on檔劇換角重拍等等,可見學暴事件的殺傷力有多大。
上酒店性招待、吸毒、酒駕、外遇、性騷擾、性侵、賭博……各種負面新聞一出現,粉絲的心就碎滿地,斷然脫粉不在少數。我是個花心的粉絲,喜歡的藝人很多,多多少少也遇過喜歡的藝人有負面新聞的時候。我自己當然無法理性看待,因為「喜歡」本來就不是理性的。我通常會出現幾種複雜情感:感覺被背叛、自責識人不明、幫忙找藉口、厭惡對方過去作品……傷心是難免的,也許我們可以從幾個角度來調釋一下自己的心情:
提醒自己:人本來就有很多面向
不知道大家在玩社群軟體的時候有沒有意識到「人設」這件事。你會考慮到社群軟體裡的好友有誰,所以發文時要儘量符合你希望被認為的形象。藝人也是一樣,他們對外必須表現得符合期待,至於私下的樣子是不是一致,這是另一回事。現在和粉絲的互動除了線下活動,還可以經營社群軟體,但我們也要記得,社群軟體上面的直播或PO文,雖然比較有私密互動的感覺,但是這仍然是經營。我們不會知道藝人真正私底下的面貌。
我們會喜歡某位藝人,一定是因為有某個部分吸引我們。也許是喜歡他的皮相或角色性格、欣賞他的表演技巧,又或是他的工作態度或待人處事等等。但是人有很多面向,在不同的生命時期會遇到各種狀況或誘惑,藝人也是人,如你我一樣只有普通人的智慧,做出的選擇不見得是最正確的。我們只是喜歡他們表現出來的某些特質,本來就不會看到他們不願意讓我們看到的面向,不必因此否認自己愛不對人、喜歡他們的自己有多麼愚蠢。
釐清負面新聞的嚴重度
所謂的負面新聞其實很主觀,甚至可以說隨著不同時代、不同意識型態也有不同的比重。比如說新疆棉事件明明該聚焦在人權問題,卻因為台灣藝人身份,表態變成意識型態之爭,對岸粉絲覺得偶像幹得好,台灣粉絲則是失望透頂。又比如說喜歡同性這件事在過去諱莫如深,然而現在風氣轉變,反而因為出櫃的勇氣能獲得一定的支持。感情糾紛和外遇劈腿等等也是隨著社會風氣轉變,接受度變高了。
藝人若是生活上的壞習慣(喝酒抽菸)、賭博、外遇劈腿、感情糾紛這種其實很常發生在人類身上的行為,又或是與我們不同的意識型態(比如說西進中國之後的效忠表態),其實可以不用看得這麼嚴重。說穿了,這些八卦關我們屁事。他們也有自己的人生,這是他們的選擇,我們可以選擇不支持、不關注,但不用強力譴責他們。我們沒有資格站在道德制高點去譴責任何人。
若是出現犯罪行為,如性騷擾、性侵、暴力、吸毒、酒駕、刑案……等等則應該視為社會案件來討論。我們要關注的是如何不要讓這些事再次發生,而不是聚焦在案件的細節或人品私德。公眾人物的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更大的矚目,若是可以讓社會議題藉此發酵並得到改善,這才是件有益的事。
作者已死論
我想起以前朋友在某男歌手出現桃色新聞的時候,她說:「我以後要怎麼聽他的歌?一想到他的歌是在那種情況做出來的,就覺得很噁心。」 我那時候安慰她:「妳有聽過作者已死論嗎?」
結構主義者羅蘭.巴特提出「作者已死論」,意思是當作者完成作品之後,他與該文本已經沒有關係,最後將由讀者來詮釋作品,為作品做出各種解釋。
「那位歌手的歌,之所以讓妳喜歡、讓妳感動,是因為那首歌在妳人生某個階段觸動到妳的情感,是妳重新解讀了那首歌,所以妳對這個作品的感情是私人的,跟那位歌手無關。不管他是在什麼情況下寫了那首歌,都跟妳的詮釋無關。」我那時是這樣跟朋友說的。
不要討厭你過去欣賞的作品,因為那是你自己的詮釋。至於未來他的任何作品,你可以選擇要不要再給他機會。我想,只要你再也不交出你的詮釋權,不看不聽他的任何作品,像藝人這麼依賴人氣的職業來說絕對是一大重傷。
在當公眾人物之前,他們只是人而已。
我們可以藉由提醒自己,他們都只是愚蠢的平凡人類而己,以此撫慰我們受傷的心靈。然而身為粉絲的我們也只是人,所以覺得生氣或難過都是正常的情緒。藝人是很吃人氣的,我們可以消極不支持給他們一個教訓。
如前所言,喜歡不是理性的,所以我們也不會是什麼理性的粉絲,可以生氣可以難過,那都很正常。但是在我們想要放下對他們的感情時,可以當個聰明又理性的人。我通常都是這麼安慰我自己的啦!如果有更好的招數,也歡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