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知道自己是不是處於家暴中?申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保護令並非只有一種,會根據不同情況來申請核發,最典型的「通常保護令」是需要由法院開庭審理,會需要較慢長的時間,並且與相對人開庭審理後,透過判決勝訴才會下來。期間如果有安全上的疑慮,可自行或請警方、社工或委任律師等方式協助陪同並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來填補這段空窗期。而如果是有急迫危害,則可以先透過警方等相關單位協助申請「緊急保護令」作為緊急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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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適用對象有哪些人?

依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夫妻關係、前夫前妻、自己或配偶的四等親內的親戚、親子關係、同居或未同居的情侶關係、甚至是前任男女朋友,這些身份都適用家暴法的規定。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護令?

而行為則是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虐待等行為,都可以申請保護令!因此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護令?除了對方是上述提到的身份之外,還要看對方對您的身心靈做出的行為嚴重程度而定。
緊急保護令-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急迫危險時,可請警方等相關單位聲請。
暫時保護令-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未達急迫危險、但安全疑慮時可向法院聲請。
通常保護令-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有聲請保護令必要時可向法院聲請。

我怎知道自己是不是處於家暴中?

通常這些行為的頻率、持續多久了、侵害程度、對您造成的影響、以及當下您的反應等等,尤其如何舉證將會是重要的關鍵。若是對方的行為較有模糊空間,則可以來電諮詢先做了解,我們會確保您在隱私上的安全。

申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

申請保護令時對方一定會知道!畢竟保護令的主要作用,就是要讓對方知道要遵守哪些事情,像是禁止接近被害人。而如果是申請通常保護令,因為法院要審理,自然就會通知對方來開庭,從通知開庭到判決下來,對方理當都會收到相對的通知,不可能不知道。

這樣申請保護令反而更危險?

如果聲請保護令之後怕對方知道,可以先詢問法律專業人士安全的保護令申請流程方式,確保在聲請後能及時銜接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或警檢單位的保護。若原本與相對人同住,則可請求協助陪同搬離住所。保護令還能選擇要隱蔽戶籍、禁止相對人查詢住處等可以勾選,以達到避免獨自面對相對人、以及不讓相對人有機會找到你等情況。其實並沒有那麼危險,反而不申請才更要擔心。
以上是保護令的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有任何相關問題也歡迎點擊下方按鈕立即進行免費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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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探視權,是父母離婚或分居達6個月以上,沒有跟未成年子女同居的家長,可以跟孩子會面交往的權利,讓孩子與父母都能保持密切聯繫,並維持良好互動關係,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該以非正當理由去妨害探視權,更不該把小孩當作籌碼,故意不讓對方看小孩,這些都是會影響到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行為! 民法1055條之1規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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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罪必須是「故意捏造不實」,意圖讓對方受到「刑事」上的處罰,因此向法官、檢察官或警察…等報案提告。如果只是因「誤會或懷疑」而提告就不算。因此想提出誣告罪,要如何證明對方是故意憑空捏造事實,沒有誤會或合理懷疑的可能,將會是重要的關鍵。所以滿足「證明是故意捏造、刑事案件、檢警受理」這三個條件非常重要。
免賠主要有3種情況:「超過提告時效」必須在知道外遇後兩年內,或是事情發生後十年內提起告訴,否則就會失效無法提告 、「事前縱容、事後原諒」如果配偶事前允許這件事,當然就不太有侵權的問題(但要搞清楚配偶具體縱容哪些事),而事後若正式和解了,突然反悔想提告難度也會很高 、「第三者不知情」對方如果是在被
和誘罪是根據刑法第240規定,引誘未成年者或已婚人士脫離監護人或家庭,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為了營利、猥褻、性交而引誘,則加重變成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注意的是6個月以上的刑期是不能易科罰金的。而和誘罪跟通姦罪都是屬於妨害家庭罪的一種,只是過去普遍都使用通姦罪而已。
這七項原則是來自法務部的釋字,法官在判定監護權時會參考這些原則作為指標,不過並非符合的原則比對方多就贏定了,民事庭時常出現複雜的糾紛,法官必須權衡輕重比例,且原則之間也常常相互衝突,沒有一項原則是絕對的,都是由法官權衡哪個比較重要,判決就會對哪一方更有利。如果可以最好也了解這些原則背後的核心目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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