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紫丸覺得這件事要從幾個層面來看:
紫丸的親戚在去年的11月11日曾經在網路上買東西,確實比較晚到達,那時候因為很多人都於當天買東西,所以貨會很多,會比較晚到達指定的地點,如果提早買就比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要買給自己男友的生日禮物,通常提早構思、提早購買比較好。
通常男友或女友生日之前,就要先構思要買什麼,而且也可能需要買包裝材,像是包裝紙或是紙袋等,提早購買禮物,才有較多的時間準備包裝的材料。
男友生日是11月15日,11月11日才下單購買,確實是太晚了,因為妳不是在實體店面直接購買,有不少賣場不是收到訂單後一兩天就將貨物寄出,賣家寄出貨物之後,貨物還要通過物流,就算不是11月11日的購物節,也可能會超過男友生日才到達指定的地點。紫丸認為買男友的生日禮物,最好至少生日前一個禮拜,妳就能拿到貨物,所以在網路下單的時間,還要再更早一個禮拜。
妳說妳想省錢,所以選在11月11日有免運時才下訂,紫丸認為,妳男友生日離11月11日太近了,可以不用為了省那60元運費而11月11日才買,把60元運費加入買生日禮物的預算中,不要為了省運費,而不提早幫男友買禮物。不過,紫丸也是蝦皮的使用者,在11月11日之前,蝦皮也三不五時會有一些免運的活動,這也是可以省運費的。
在11月11日之前,蝦皮也三不五時會有一些免運的活動
紫丸認為妳和妳男友引爆的點之一,可能是妳們在訊息的交談上,在訊息上,妳們是爭吵的狀態,女生認為是蝦皮的錯,這麼慢我也沒辦法。但其實男生的點是:怎麼沒有提早準備?女生回覆:就是想多少省一點。這樣男友會覺得:買給我生日禮物,還想要多少省一點...。在訊息的交談中,感覺到有火花在。
男友提出分手,如果是因為生日禮物沒收到而提出分手,確實是太小題大作,畢竟兩個人在一起,有許多歡笑,女友也有其他的優點,只是因為超過生日還沒收到禮物就要分手,那這種男人不要也好,因為他在乎的只有禮物,這種人不適合走長久。
不過,或許男友提出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妳的口氣,或是長久以來累積的事,而提出分手,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如果妳想挽回他,我會建議晚一點心平氣和時,傳訊給他說「抱歉!我的口氣不好。」為自己的口氣不好而道歉,並且說:「抱歉!沒有抓好貨物到達的時間。」並說:「貨物到達後,我可以把貨物拿给你嗎?」看妳男友的回覆,如果妳男友有緩和,那就好,如果妳男友完全不理妳,那就只好取消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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