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最後一次針對這個為期三個月的社交惡夢做出回應。
思考之後還是很不甘心,因此決定留下此聲明:
對於那位小姐,妳知道我在說妳。
我不管妳到底在想什麼,也不管妳究竟是恥於抄襲還是會不自覺地『無意識』抄襲。在聊天記錄中妳曾說過的那句話「劇情有趣到惋惜自己沒能想出來」就是鐵證。
記住我的話,未來只要妳的作品中,出現任何一個與我那三個案件邏輯、動機、架構有重疊的影子,妳就是抄襲,妳就是小偷。
不要再說妳是因為好奇了,因為正常創作者不會在拿到一個完整案件大綱後還繼續討要更多,甚至說出「黑十不願意說嘛⋯⋯我很感興趣來著」這種話,沒錯,對話紀錄我都留存著,妳就給我抱著那種擔心自己抄襲的心情繼續活下去吧!這是妳自找的。
我手裡握有完整的對話紀錄與創作的時間戳記。
妳可以試圖道歉辯解,但妳無法抹滅妳曾試圖伸手向我要東西的事實。
這是我自找的教訓,而這也是妳自找的陰影。
最後,請妳徹底從我的世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