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嚴格意義上來說,第一個本格刑偵文。之前比較偏犯罪心理,還有推理小說的陷阱設計。
其實拆開來原來七俠五義的《烏盆案》,案件非常的簡單,只要烏盆進入開封府,大概就是結案了。但是曲折離奇的地方,是因為種種原因被擋住,三次之後才入開封府,也沒有甚麼偵查,就直接逮捕嫌犯了(笑)
所以轉成現代,開頭的手機喊冤,到後來用貓咪設計陷阱,讓嫌犯自己認罪,然後嫌犯與受害者羈絆,我到連載前都還在改。
所以把《狸貓換太子》夜審郭槐的梗也一併玩上了。
因為當時我在想:為什麼嫌疑犯讓受害者去風景區,受害者這麼乖就過去了?然後忽然冒出來的關係,那就通了。
其實如果是其他系列犯罪,可以弄得更驚悚一點。但是處理中,就是走本格推理。
重點是受害者並沒有死亡,只是昏迷,那麼如何讓他認罪,就是我最愛的刑偵劇戲碼:需要有足夠證據,才能夠逮捕審訊。
還好沒有參賽,不然也無法寫這麼爽快。而且還能產生新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