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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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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開始覺得這個世界變好了,其實,是你自己在變好,心不一樣了,對世界的感知就會不同。我,在變好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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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塵室的空調溫度是設定在21度,聽起來溫度舒適,工作還有空調降溫,應該是算輕鬆愉快不流汗。 但其實,無塵衣一穿上去,罩著人只剩下一雙眼睛,散發不出去的體溫,會讓人只要走動就會流汗,更何況工作需要搬動物件,輕則額頭冒汗,重則頭髮濕到小褲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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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前無塵科技人龍哥的痛我知道~~早晚班交接時,那個阿菲的香水味佈滿更衣間加上早班的無塵衣🤣🤣
公司前陣子出了些事,讓高層下了指示:產線一、二階的主管,都需進行特休相關課程宣導。 所以,事情是因人員特休假而起,公司敏感事件此處不細述。 我是來講今天人資宣導的情境題,我想蠻多人該也是不太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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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兄此篇文章的議題,就現行的台灣而言,不是可以不可以的問題,而是勞資雙方該如何本於《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去協商的問題。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法》說可以就可以,資方没有拒絕的空間,除非勞方願意共體時艱。那可以不可以事先跟勞方約定呢?答案是可以。但如果是違背勞基法,按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民法上的一般契約),只要一方提出異議,則約定無效。故而,勞資雙方各有立場,你是站在資方這一邊,當然就會支持資方,若你是屬於勞工這一邊,當然就會極力捍衛自己的權益。弱魚曾從事勞資事務管理師多年,並受邀至大學EMBA班對來自各行各業的人資主管講課,有關這些問題是最清楚不過了。但就現實面而言,勞資問題一直是令人傷腦筋的問題,例如,勞工福利待遇應予保障,但對於真正苦心經營事業的企業主來說,萬一面臨虧損或破產,那他又有何權益可言呢?能要求員工減薪或欠薪嗎?不行。最後當然就只能被迫跑路了。勞工也很可憐,辛苦工作卻領不到薪水,公司經營不善那是公司的事,怎能叫員工共同承擔呢?立場是對的,但風險有誰能預測?是故,有法律規定的地方,一定有爭議,而這個爭議也絕對無法藉由法律規定取得公平。所以所以,只能各顯神通、仰賴機運,祈求在勞資合作這條路上,彼此都能夠遇見對的人。
原本相處融洽的倉庫小單位,因為一個新人妹子的加入,而鬧得烏煙瘴氣。 搭上半導體科技的崛起,公司協作物料的進出貨量逐漸增多,原本人力負擔得起的工作量也逼近極限。於是,公司通過了倉管課長曉靜提出的擴編增加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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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她們離開了!
「一廠的線要收起來,他們的人力呢?」 「先談看看有沒有人要退的吧,剩下的再看要配去哪裡?」 景氣低迷,終於,公司還是受到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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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基本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