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中剛接觸教會時,當時有影響我很多的兩張專輯,我每天都聽、每天都唱,也認真閱讀歌詞內頁有關他的見證,我深受感動,也像和他一樣成為一位福音歌手。隔了幾年,他離婚了,很快地和同為主內的女藝人交往、結婚。
我當時很錯愕,雖然還是很喜歡他的歌,但關於他在歌詞內頁所寫和樂、相愛、相互支持的家庭生活感到虛假,但並沒有影響我的信仰太多。
後來在教會待了幾年,有機會去接受神學裝備,甚至到國外觀摩。隔了比較久的時間,久到甚至我已經離開原本的教會,那間神學裝備學院的幾位牧者都進了監獄,大多是因為錢的緣故。
進一步地說,我離開原本教會的原因,所遭遇到的對待,都讓我徹底地對教會本身、教會領袖有非常深的苦毒。
我所要表達的是,教會這麼不完美、基督徒(甚至領袖)還是會犯罪,為什麼我現在還要成為一位傳道人,並在教會委身。
因為即便如此,神對我的愛還是真的。
饒恕這個功課我是怎麼都學不好,在離開原本教會的頭三年,我曾經喪心病狂地每日照三餐詛咒曾傷害過我的人。直到現在,都已過了十幾年,我依然不敢說自己真的放下了那段過去的傷害。但我確定的說,我已決定饒恕,並且耶穌的愛,大過於我所承受的精神/肉體的傷害。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 5:8
是耶穌的愛重新帶我審視自己也是同為罪人的身分,聖經讓我看到自己不配接受到任何自以為義的報償。我背地裡行過的惡,遠遠大過我在眾人面前的善行。而耶穌願意為了這樣我,還作罪人的我,犧牲祂的生命。
是這份愛,讓我確知自己100%的救恩,是這份愛繼續帶領一個不擅長承擔責任,只想幫忙唱唱歌、彈彈吉他的我,踏上了傳道的旅程。
是這份愛,讓我在傳福音、邀請人的過程雖經歷了無數的拒絕和忽視,依然能夠繼續把臉皮磨厚,繼續帶上微笑,想辦法讓人有機會聽福音。
主所應許的 尚未成就 ,有人以為他是躭延,其實不是躭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 3:9
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聽到福音,作出決定。耶穌為了『世人』的罪釘十字架,不只我們在意的家人、朋友,也包含了我們私人的仇敵和那些報章雜誌登的那些十惡不赦的罪犯。
是這個終極的愛和饒恕,帶領我一路到如今。
我也願你有機會認識我說的這位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