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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骨塔:往生者的一方天地,卻是生者被詐騙的商品

2021/06/28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幾十年來,華人社會的往生者遺體處理方式,塔葬逐漸取代了傳統土葬,而塔葬也成為目前最廣為國人所接受並實施的喪葬方式。然而,有些人看準了傳統華人的尊崇孝道的特點,研擬出一整套從生到死,斂財斂到對方幾乎散盡家財,這是什麼情況?

我曾經在這篇文章裡談遺體解剖流程,也粗略提及華人社會對於解剖死者遺體的強烈排斥,不外是因為華人長期接受儒學思想浸淫,孝道與禮教的約束根深蒂固,於是「死得其所」、「死有全屍」是華人社會普遍的生命觀念。
最近,我又想到了因為罹患COVID-19而死亡的往生者,只能依循國家訂定的傳染病往生者的遺體處理流程,由相關機關單位協助入殮與火化,而非由家屬依習俗治喪。家屬既無法見到往生者最後一面,又不能為往生者舉辦一場葬禮送行,令人哀慟不已。因此,火化後的骨灰成了家屬唯一的憑弔之物,靈骨塔則是安置骨灰罈的當然之處。

無論是靈骨塔還是骨灰罐,說白了就是一種商品。

既是商品,便有利可圖,而在重視殯葬禮儀的華人社會,這筆利益遠非一般人能夠想像,自然也引起某些人在這些「生命商品」的利益版圖上占得一席之地,跟著分一杯羹。早期協助喪家辦理治喪事宜的,一般稱作「葬儀社」;而今生命事業型態轉變,名稱也多半改為現今更常見的「生命禮儀公司」或「生命事業公司」。
並非我想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事實就是在生命事業這個利潤頗豐的產業中,沒有一些勢力背景是很難生存的,大餅終究是是越少人分食,吃到的餅餡就越多對吧,更何況是動輒數萬到數十萬起跳的獲益?
我能肯定有對生命極其尊敬、對生命事業有正向使命感的事業家存在。相反的,不以生命善終而以金錢利益為目的的人,高掛著生命事業、生命禮儀的招牌,背地裡幹的淨是詐欺斂財的勾當,令人髮指。

補齊一套,可以賣更好的價格?

這些人通常組成集團,有首腦、幹部等階級制度,以殯葬商品買賣作為詐欺手段,而所謂殯葬商品,指的是生前契約、塔位、骨灰罈(罐)、骨灰罐內膽等。
靈骨塔雖然只是擺放骨灰罈的地方(說穿了就是一個個的格子),但格子也有風水優劣之分,價格高低差異很大。通常而言,最底層與最高層的塔位價格最低,越接近中間、尤其是與人站立時齊高的位置最貴。因此既重視殯葬文化也重視風水的華人,常常預先把位置相對好的塔位買下來,甚至也會購買骨灰罐存放。
先前說過,生命事業都是有相當勢力背景的人經營的,無論是公營或私營的靈骨塔,都有管道可以取得塔位的購買者資料,詐財,就從這些人(以下稱被害人)下手。他們會有「業務」逐一打電話給被害人,透過良好的話術推銷殯葬商品,甚至為了取信於人,多半都會親自登門,處理包含推銷、簽約、付錢等事務,偶爾還會送送小禮打好關係,同時也趁機打探被害人所擁有的殯葬商品,為下一階段的詐財做準備。
之後,「業務」就會開始利用人性貪婪的弱點,謊稱有某買家想要跟被害人購買塔位,價錢通常高出被害人最初所購買的金額不少,但條件是除了塔位之外,還需要額外一套完整的殯葬商品,才願意一併收購。為了賺取眼前的高額利益,被害人多半會選擇付錢給業務,補足所謂的買家所需要的殯葬商品。
舉例來說:某甲原本已有塔位契約一份,還有骨灰罐一罐,但業務聲稱某買家希望某甲補足完整一套殯葬商品(包含生前契約、骨灰罐、內膽),才願意一次性全部收購。於是某甲就必須付錢補足生前契約和內膽,這時某甲就已經掉入詐財陷阱中。
有的業務發現被害人很有錢,幾次小小的試探之後,便獅子大張口,直接說買家想要一次購買5套(或更多),開的價格更是高到不行,通常這時候被害人已經花了不少錢,更累積了為數不少的殯葬商品,為了快速脫手回本,還是會選擇相信,繼續掉進詐騙集團的圈套。
這場騙局的結束,一個是被害人(或家人)主動察覺不對勁,阻止被害人繼續付錢;另一個是詐騙集團發現被害人已經被榨乾,直接失聯不再往來。

「那個少年仔很親切,哪有可能騙我?」

塔位依照位置好壞,價格在幾萬到十幾萬之間;骨灰罐與內膽則根據材質,幾千元到上萬元的都有;生前契約的價格通常幾十萬跑不掉。粗略的算一算,被害人被騙個幾十萬實屬正常,被騙幾百萬的更不在少數。
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在收網捉捕這些詐騙集團時,常常在清查被害人的過程當中,發現被害人根本不覺得自己被騙,反倒覺得我們刑警擾民、別有用心。我想這或許是人心的一種防衛機轉吧,為了應付突如其來的詐騙噩耗,以防衛、抵禦的機制,適應內心產生的過度情緒波動,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這些被害人幾乎是50歲以上的伯伯或阿姨,在明白了我們所跟他陳述的事實之後,無一不忿忿不平,說什麼「我看那個少年仔很有禮貌、很親切,他怎麼可以騙我」之類的,我只想說:想騙你的錢,不會寫在他的臉上啊。
對了,這些被騙的伯伯阿姨們還有一個共通點:對購買殯葬商品這件事守口如瓶,連家人都被蒙在鼓裡。身邊的配偶或子女,幾乎都是刑警登門時,才知道被騙了那麼多錢,這時再多的責備也無濟於事了。
如果你想問:這些被害人的錢能不能夠要得回來?答案恐怕令人失望。跟其他類型的經濟犯罪一樣,犯罪者不會讓自己沾到犯罪所得,名下也不會有什麼財產值得被假扣押,如果在收網的過程中,查扣到有價物品(比如進口名車),會在案件結束後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再依照比例,攤還給每一位被害人。這些還回來的錢跟被騙走的比起來,根本不值一提。
坦白說,我不明白花大把的錢在一個擺放往生者骨灰的小格子,對於追思、懷念有什麼實質的意義。我國經過了幾十年的時間,從傳統墓葬文化演變到現今的火葬,又何妨再經歷一些時間,讓環保自然葬能夠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不過,華人對於往生者之禮,都抱持著可減不可少的態度,至於要多「減」,恐怕又是另一番辯證了。因為多元文化的洗禮,生命課題在年輕世代中相當開放,覺得死後塵歸塵、土歸土,才是生命最完美的終點,這或許是舊世代與新世代的觀念歧異最大之處,不過這只是因為思維不同產生的鴻溝,而非對或錯的界線。生命課題複雜難解,便不再多費唇舌,讓自己騎虎難下了。
Photo by Alfredo Viramontes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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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羲和
律羲和
我是律羲和,從事文字創作的現職刑警。專題《飄浮的刑警背心》收錄筆者書寫警察職場相關文章。 任何合作請洽: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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