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律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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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律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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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錯就不能向國家請求不當得利?
新北市政府查獲A於新北市永和區停放之小貨車內儲存有大量爆竹煙火,因此將爆竹煙火沒入並銷毀,後來法院判決認定沒入違法,A在法律上可以如何向新北市政府主張?
吳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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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歸責性
|第25話|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通常在講到「不當得利」時,一般民眾的觀念中,可能會認為不當得利在任何情況都可以主張,只要對方因不當的行為而獲得利益即屬之,但事實上民法所規定的「不當得利」並不是這麼一回事。在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法律新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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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想法學教室−民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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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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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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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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