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員工曠職 造成公司營運損失 需負賠償責任!
付費限定

員工曠職 造成公司營運損失 需負賠償責任!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1. 勞工請假時,本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勞工請假規則第1條、第10條訂有明文。
  2. 又假別之定義假及給予之天數,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病假之定義為「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修養者」。第7條就事假之定義為「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
  3. 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定有明文。
  4. 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按勞務提供係勞動者之主要義務,且勞務提供具有繼續性,而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88)台勞資二字第 0048187 號
以行動支持創作者!付費即可解鎖
本篇內容共 3174 字、0 則留言,僅發佈於從情境學管理你目前無法檢視以下內容,可能因為尚未登入,或沒有該房間的查看權限。
avatar-img
鄒靜修的沙龍
176會員
498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鄒靜修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到底算不算職災? 勞工保險局給付職災保險補償的「職業災害」,是不是就等於職災呢?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大家。 首先勞基法並沒有定義什麼是職業災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規定:「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騎乘機車搭載梁姓少女(17歲),途中因未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與林姓駕駛的貨車發生追撞事故,梁女重傷不治。 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陳、林二人移法送辦,事故鑒定認定陳男、林男二人各有6成、4成肇事原因。 家屬提出醫療費用6萬8千元、殯葬費87萬6元、撫養費217萬
合意資遣不是玩家家酒,也不是你要給錢就可以,謝謝! 個案業者說,110年初聘僱一名員工,但對方工作態度差,屢勸都未改善,最後與對方商談後,雙方同意合意資遣,資遣費為5600元,但他要拿錢給該員工卻遭到拒收,對方接著要求雙倍資遣費,最後甚至到勞工局投訴老闆逾期未給資遣費。 後來業者接到勞工局通知,
職災勞工請假要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先請普通傷病假。經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者,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向雇主請公傷病假,並按同法第10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根據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職業傷病服務處(傷病處)最新統計,職業疾病鑑定案件從過去的187天,縮短至140天。過勞案件也從近3個月,縮縮短至72天。屬於腦血管與心臟疾病的調查天數已縮短至88天。 職災勞工在受傷後,資訊擷取非常容易又資源己整合,一切權利義務都已經攤在陽光下! 什麼是職業傷病?
新聞報導:高雄暴雨不僅影響航空班機,更導致4名工人掉落大排水溝被沖走,所幸他們奮力自救,逐一爬上岸,其中俞姓男子漂流長達約700公尺,均已被消防局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 颱風天要不要出勤? 先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範圍,僅及於「政府各
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到底算不算職災? 勞工保險局給付職災保險補償的「職業災害」,是不是就等於職災呢?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大家。 首先勞基法並沒有定義什麼是職業災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規定:「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騎乘機車搭載梁姓少女(17歲),途中因未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與林姓駕駛的貨車發生追撞事故,梁女重傷不治。 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陳、林二人移法送辦,事故鑒定認定陳男、林男二人各有6成、4成肇事原因。 家屬提出醫療費用6萬8千元、殯葬費87萬6元、撫養費217萬
合意資遣不是玩家家酒,也不是你要給錢就可以,謝謝! 個案業者說,110年初聘僱一名員工,但對方工作態度差,屢勸都未改善,最後與對方商談後,雙方同意合意資遣,資遣費為5600元,但他要拿錢給該員工卻遭到拒收,對方接著要求雙倍資遣費,最後甚至到勞工局投訴老闆逾期未給資遣費。 後來業者接到勞工局通知,
職災勞工請假要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先請普通傷病假。經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者,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向雇主請公傷病假,並按同法第10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根據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職業傷病服務處(傷病處)最新統計,職業疾病鑑定案件從過去的187天,縮短至140天。過勞案件也從近3個月,縮縮短至72天。屬於腦血管與心臟疾病的調查天數已縮短至88天。 職災勞工在受傷後,資訊擷取非常容易又資源己整合,一切權利義務都已經攤在陽光下! 什麼是職業傷病?
新聞報導:高雄暴雨不僅影響航空班機,更導致4名工人掉落大排水溝被沖走,所幸他們奮力自救,逐一爬上岸,其中俞姓男子漂流長達約700公尺,均已被消防局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 颱風天要不要出勤? 先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範圍,僅及於「政府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