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

《小偷》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有個小偷,住處不詳,戴著紳士帽,西裝筆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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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有名。當然,大家沒有看過他的樣子,也不知道他是誰,否則還怎麼當小偷。

他的有名,來自於手法,來自於來無影去無蹤,卻故意留下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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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潛入一戶人家,每盜竊一個路人的背包、口袋,每撬開一輛汽車的車門,他都會在那裡留下一顆被漆上顏料的小石頭。

他的家裡有好幾千顆這樣的石頭,每顆石頭都被漆成同樣的花紋,那些花紋盤據在石頭上,看起來好像一種暗號,好像想對被竊者發出什麼訊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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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的步伐很輕盈、很悠閒,手裡提著一隻小皮箱,出門前會裝入五顆彩繪好的小石頭,準備開始今天的工作。

警察多年來早已放棄捉拿,被竊者也放棄了報案。

而有一件事很奇怪。

這樣的慣犯,有獨特的犯罪模式存在,犯罪的對象、偷竊的物品卻一點關連性也沒有。

從最初幾年報案的案件中查找,被竊者並不都有錢、不都是女性、不都是男性、不都是身障者、不都是單獨行動的路人。

他們被偷竊的東西,有得大、有得小、有得貴重、有得一文不值、有的實用、有的不明所以。他的偷竊對於被竊者而言幾乎不造成任何問題。

似乎在下手前他已經徹底調查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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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如果富裕,他會選擇較貴重的物品,卻又非傳家寶那樣意義重大;

對象如果貧窮,他會選擇顯而易見,卻容易再次購買的物品;

對象如果是個小孩,他會選擇他床頭的一隻玩偶、房裡散落的一台遙控車;

對象如果是個乞丐,他會選擇剪去一片破爛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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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底在想些什麼?

放置在每個被竊者身邊的彩繪小石頭又代表什麼意義?

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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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他巧聲無息,優雅又充滿毅力的行竊了十年。

直到有一天,這座城市突然再也沒有人在屋內、口袋裡、背包中找到彩色小石頭。

大家議論紛紛。

小偷是不是離開了?

他是不是發生了什麼意外?

他是不是改邪歸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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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猜測的同時,

在一座與此相連的小鎮裡,

有一位70歲的獨居奶奶在床頭最顯眼的地方發現了一顆彩繪小石頭。

她拿起石頭,戴上老花眼鏡,看了一眼後綻放出最燦爛的笑,隨即把它放在茶几上。

她走進廚房,泡了一壺好茶,放置兩個杯子,端上茶几。

她換上最優雅的綢緞洋裝,穿上最喜愛的淡粉色矮跟鞋,坐到窗邊,雙手顫抖的拿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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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後,門鈴響了。

奶奶打開門,看見一位優雅的紳士。

他帶著紳士帽,西裝筆挺,手裡提著一隻小皮箱。

紳士向奶奶微微鞠躬,他說:「這50年裡,我花了10年的時間找妳,終於找到了。原來妳還記得。」

奶奶答到:「就算有天我不記得我是誰,也記得你是我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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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紐約」作為寫作背景, 但他不寫上流社會、繁華生活, 他寫平凡、寫生活、寫困擾, 尤其是「金錢」與「愛情」。
像溺水一樣。 這本書就像作者以死作為人生全部的總結, 就像用全部的自己換來這部作品的誕生,就像死諫。 一個下午的時間,我淨泡在文字裡。 即使我如此適應文字的重量, 依然被那些案發現場震驚到不得不中斷閱讀幾次。
當人們無法再依賴年輕時的衝動和激情,當精力開始漸漸不濟,當嬌美的容顏開始悄無聲息地枯萎,當人們開始清算曾經做過或曾經錯失的東西,此時,人們才開始轉向它,不知不覺地從中汲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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