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我生於節儉純樸的家庭,我沒用過所謂有品牌的物品,也沒有享受各種娛樂,我的父母教育我要節省。
久了,我對購買昂貴的物品有了奢侈的感受。覺得人用錢應該夠用就好,不應該花太多錢在物質上。例如說,若上班需要用車,不一定要買百萬名車或新車,買個中古車能代步就好。或是,衣服買夜市一件200元的簡約上衣即可,不需要花太多錢治裝。
某種程度,我對能花高額金錢購買物質用品,有負面的感受,覺得這是不對的事情,人應該節省。
但我發現,這是我的『偏執』。
所謂的奢侈品中『奢侈』這兩個字,其實是被他人強硬的灌輸的二元文字,事實上物品之所以昂貴是因為它很稀有,或是它是很用心的產品,是很多人的用心與知識的累積產生出來的。
『用心的人,值得用高貴的物質用品。』
因為,處處用心的人,在社會上被受尊敬,理當也會有好的待遇與收入,購買昂貴的物品時,不但不會造成經濟的負擔,使用物品時還能體會到他人的一份用心。因此,感謝著他人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發光,並做出這麼『細心且為人著想的用品』,使用高貴的物品時,自己也反省著,自己也應該讓自己在生活的每一刻都保持用心的態度生活,使自己也保持時時刻刻謙卑、反省,進而成長。
這是我認為買所謂昂貴物品良好的心態。
事情無絕對的對錯,我們要學習對所有事物,有中性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