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楊家鑫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香港自治法案,將取消香港貿易上的特殊地位,引發全球關注。對此,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於7月16日表示,“這展現整個民主陣營團結在一起”,而台灣做為“亞洲民主國家之前鋒”,始終依循普世價值,與國際同聲譴責。他並批評,“中共在人權、法治上紀錄不良,無視國際規範、遂行霸權擴張的中國夢,更讓國際社會正視其威權擴張與威權輸出的作為”。
7月16日,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親自公佈“對港版國安法之立場與因應”說帖,譴責港版國安法違背香港基本法所保障之自由與權利,撕毀對香港高度自治之承諾,更抵觸國際相關規章所揭櫫之普世價值與國際義務。“台灣作為亞洲民主國家之前鋒,始終依循不分國界的普世價值,堅持國家主權與民主原則,表達嚴正關切,並與國際同聲譴責”。
說帖指出,港版國安法有諸多爭議之處,包括定義浮濫、欠缺明確性,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域外管轄效力毫無節制,冒犯世界各國主權;高度侵犯思想、言論、新聞、網絡自由及天賦人權;“送中條例”趁勢借屍還魂;破壞司法獨立;專擅立法未廣泛徵求港人同意等。
並羅列政府因應作為,包括將隨時密注情勢並發布警示,提醒台人赴陸港澳風險;加強公務員赴港澳安全倡導;完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具體行動關照港人;研議爭取香港優秀企業、人才,壯大台灣發展量能;保持與各國聯繫合作,守護民主之戰略互助;強化管理涉陸之港澳人士及資金來台,升級國安應處;認清“一國兩制”包藏禍心;並呼籲共同維繫台港正常交流,保障台人及台駐港機構權益。
陳明通指出,“世界上諸多國家都有國家安全相關法令,惟民主國家之立法過程係經正當程序,法律內容亦謹守法治、保障人權。然中共將所有國安法律作為鞏固一黨專政、對內箝制、對外擴張的工具,2015年中國大陸的國家安全法如此,港版國安法亦然”。
另一方面,關於因應措施既要爭取香港優秀企業、人才,又要強化管理涉陸之港澳人士及資金,如何確認是被嚴管,還是被放寬,是否採專案審查?陳明通賣關子說,“這部份將會在下一波公佈”。
至於港版國安法第43條施行細則明文,可要求台灣政治組織提供必要資料,陳明通表示,雖然目前未受到威脅騷擾,但台方駐港機構是經過雙方協商換文同意的機構,香港應該確保不受政治干擾,否則將採取必要且強力的反制措施。
有媒體追問港府若要求台駐港機構提供資料,台方是否提供或與港府協商?陳明通強硬表示,提供資料“絕無可能”,將斷然拒絕,也沒什麼好協商。
此外,大陸東方衛視駐白宮台籍記者張經義4月被陸委會宣布涉嫌違反《兩岸條例》,違規在大陸黨政軍相關企業任職,並送交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行政調查。張經義7月16日發布新聞稿稱,已委任律師回复NCC。並指出,他所任職的媒體是在香港註冊的私人公司,因此應適用《港澳條例》,而非《兩岸條例》,違法之說於法無據。
對此,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僅回應,張經義6月24日已將陳述書交給NCC,陸委會尊重主管機關NCC的行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