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三權分立

2020/09/15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2020年9月4日 1033
圖片取自網絡/眾新聞
由正苦從新演繹嘅三權分立爆出後,好快有人已經將1997年出產嘅1997年香港回歸大典,當年真係寫住“三權分立”。
圖片取自網絡/眾新聞
正苦真係太過玻璃心,好似我呢種咁嘅人,字都唔識多隻,咁就好自然用字面去理解,即三權,立法、行政、司法,各自分開獨立運作(分立)。咁樣去解釋有乜嘢問題?香港就係有呢一個咁接近西方國家嘅機制,所以先得到咁多外國嘅信任。
我覺得以前嘅香港好安全,响立法方面,有立法會把關,建議政府修改未能完善嘅政策或法律,行政方面,有各部門去實施已通過咗嘅政策及法律,司法方面有我哋嘅法院去確保政策及法律不會被濫用。呢一個制度嘅目的就係避免有人胡亂解釋政策或法律,從中令自己得益。當然我哋偉大嘅祖國,唔會任由我哋自己話曬事,祖國授權咗香港嘅法院有釋法嘅權力,而祖國嘅人大就獨有最終嘅釋法權。到現時為止,以我一知半解嘅概念,都可以解釋得到,起碼有自由空間,去做自己想做嘅事。
圖片取自網絡/謎米香港
自從柒婆講咗三權沒有分立之後,一眾政府跟班官員就出嚟為佢護航,不過越係解釋,件事就是越複雜,好似法律界咁,如果要配合,禁蒙面法不應該違憲。不過,我哋嘅行政部門就相當配合正苦,出盡全力話畀人知,順我者生,逆我者死。另外我哋嘅司法部門都不遜色,積極幹擾司法體制。我哋雖然司法獨立,不過你都要入到法庭先至有得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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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怡瀧
欣怡瀧
Better Dead Than Red. 用寫去發洩香港自由正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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