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開了600多年的店, 不是著名商標?

原來開了600多年的店, 不是著名商標?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圖片來源:便宜坊官網

圖片來源:便宜坊官網

新聞連結:便宜坊烤鴨 註冊商標踢鐵板

可能台灣大部分的人不知道這間
但很愛吃的人, 尤其愛吃烤鴨的
應該對它不會太陌生
沒錯, 我就是在說北京馳名已久的烤鴨品牌-便宜坊
便宜坊, 讀音同 “遍宜訪”
老便宜坊於明朝永樂14年(公元1416年)設立
現代的便宜坊可追溯自大清咸豐5年(公元1855年)
2013年與高雄河邊餐飲集團合作開在高雄香蕉馬頭
在北京可說是無人不知 無人不曉的品牌
與全聚德、大董齊名
可見其知名度
但這麼有名的品牌, 在台灣申請商標, 卻碰壁了
據新聞的描述
智慧財產局以「便宜坊」三字不具識別性拒絕註冊
業者不服跨海訴訟
智慧財產法院仍以「便宜坊」在台知名度不高
消費者看到這三個字只會聯想到「物美價廉的商店」而判敗訴
最後, 便宜坊以文字+圖形的複合式商標註冊成功

上面這個故事, 很值得討論
首先, 商標的要件是, 識別性
可分為先天識別性與後天
先天識別性包含了, 獨創性、任意性、暗示性
要嘛是非常獨特, 例如AUDI、Google
要嘛是不會聯想到, 例如Apple用在手機跟電腦上
要嘛具備暗示效果, 例如一匙靈
而後天呢, 則包含了描述性與通用性
需透過大量行銷手段讓廣大消費者具備認知
後天識別性才可註冊為商標

便宜坊, 在台灣並沒有透過大量的行銷手法讓消費者認知
而便宜坊這三個字在台灣會讀成”ㄆ一ㄢˊ”宜”ㄈㄤ”
意思如同法院的判定, 是物美價廉的地方/商店
視為描述性的商標
因此不能單純以文字註冊為商標

當然, 在北京人眼中, 這根本是台灣法院刻意行阻礙行為
怎麼可能便宜坊不是廣大消費者有認知的商標
但事實上, 台灣還真的很多消費者不認識他
除非經常往返北京的才比較有認識
因此不被同意可註冊文字商標
只是剛好而已

這確實是個很有趣的案例
並不是說今天你開了很多年 就一定是著名商標
商標權有一定程度的屬地主義
老的消費品牌, 在進行跨國經營時
確實需要認真思考一下這個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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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傑克碎碎念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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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傑克 生於台灣, 長於台灣 是否未來會繼續待在台灣就不得而知了 一切看際遇 無論如何, 台灣仍是我發跡的根據地 我的思考, 也將從這塊土地出發 我出生於1980年代後 成長的過程中, 經常從各式各樣的管道聽到台灣曾經的光輝 什麼十大建設時期, 或是台灣錢淹腳目啦 好像都十分厲害 但隨著我思想逐漸
我是傑克 生於台灣, 長於台灣 是否未來會繼續待在台灣就不得而知了 一切看際遇 無論如何, 台灣仍是我發跡的根據地 我的思考, 也將從這塊土地出發 我出生於1980年代後 成長的過程中, 經常從各式各樣的管道聽到台灣曾經的光輝 什麼十大建設時期, 或是台灣錢淹腳目啦 好像都十分厲害 但隨著我思想逐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