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謹就影片裡關於疫苗研發的科學觀點講一點看法。
文/徐綽
#可以二期試驗緊急使用?
(1)在影片開始不久,何美鄉說當疫情嚴重,而世界上沒有(或台灣無法取得)WHO正式核准的疫苗時,是可以考慮只做過二期臨床的疫苗的緊急使用。
這話本身並沒錯,但她似乎故意忽視了這與目前的實際情況明顯不符合。當五月台灣疫情大爆發時,已經有好幾款WHO核准的疫苗可以使用,並且台灣也已從韓國買進了少量的AZ疫苗,但後來卻一再以匪夷所思的藉口不繼續多買,而且還給民間要捐助疫苗的人士設置種種無理的障礙。蔡當局的目的似乎是想讓大多數國民迫於情勢,最後不得不接種保護性不明確的國產疫苗。而何美鄉這個充滿了專業話語的講話,只不過是要給這不人道的做法提供一個貌似專業的背書而已。
#沒有足夠受試者?
(2)她(何)談了許多新冠疫苗的類別,以及疫苗臨床試驗的設計需要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等等。接下來她就說,如今好幾款WHO核准的疫苗已在世界上各國普遍施打,你要高端、聯亞去什麼地方找到夠多的適當的受試者來做第三期臨床?
這真是一個十分幼稚而又奇葩的提問。她前面已說了,世界上還有幾十、上百種新冠疫苗正在研發中,這些疫苗不也都會遭遇到同樣的難題嗎?難道說,就因爲執行上有這樣那樣的困難,就可以公然要求世界各國藥監局豁免這些疫苗第三期臨床的要求嗎?這真是又可笑又很無賴的強盜邏輯。
去年中國幾款疫苗到了要做第三期臨床的時候,國內疫情已完全控制下來了。無論是打了疫苗或安慰劑的受試者,都無法在國內接觸到足夠多帶病毒的人,來評估疫苗的有效率,所以他們只好去巴西、印度一些地方做第三期臨床。
要知道,並沒有人強迫一家公司去做疫苗開發,要不要去研發新冠疫苗完全是一家公司自願的決定,做決定時就應該做好各方面困難的風險評估。高端與聯亞若是到這時刻才發現面臨無解的難題的話,那也只能怪自己當初的風險評估沒做到位,而不能要求行政單位勒令修改藥品管理法,豁免第三期臨床,搞出個不知爲何物的“疫苗”,來禍害老百姓。
#血清中和抗體測試_流感疫苗可以援用到新冠嗎?
(3)接着她(何)開始講到一個開發疫苗的核心科技話題。她說每年的流感病毒都可能有不同型,所以,在每年二三月確定當年是哪一型流感病毒之後,就着手進行疫苗製作,新疫苗只需要通過血清中和抗體測試的替代終結點(surrogate endpoint),就可大量生產,在10月左右使用。
這裡她想說的是,用血清中和抗體做疫苗有效性的替代終結點是有前例可援的,而它應用在流感疫苗上已經行之多年了。目前高端、聯亞疫苗二期臨床所做的,也不過就是這裡所講的替代終結點的血清中和抗體測試,那麼,當然也就應該可以接受。
但是,流感與新冠疫苗開發程度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差別她卻故意不講。那就是,流感病毒已被研究多年,疫苗當年從研發到FDA核准,做了三期/四期臨床,整整花了10多年之久。在這段時間裏,已經把疫苗對人的總體保護程度,以及作爲替代終結點的抗體效價之間的關係,很準確、很量化地建立起來了。所以,後來針對每年不同流感病毒類型製作疫苗時,當然就可以用簡單的血清抗體效價來估計疫苗的總體保護率,而不需每次都重複極爲昂貴費時的第三期臨床試驗。
應該這麼說,對一個像新冠這樣全新的疾病,人類對此疾病的預防/治療還在摸索前進,還沒有建立起血清中和抗體效價和總體保護效率之間的關係時,是不能遽然用血清中和抗體效價來推斷人體抗疫效率的。高端、聯亞的次蛋白疫苗還是必須得到足夠充分的三期臨床數據後,才可被頒發緊急使用許可。
#疫苗誘發免疫反應(4)那麼,爲什麼血清中和抗體效價不能代表人體抗疫效率呢?因爲除了抗體之外,疫苗還可誘發身體其他免疫反應,一個疫苗的效率是所有這些免疫反應的總和。
“因為人體對抗病毒不是只有靠著抗體一項,還有T細胞、巨噬細胞、自然殺手細胞(Natural killer, NK)等,以及其他非記憶性的細胞與激素反應。詹家琮強調,這些反應是單純的血清中和效力試驗看不到的,只有進入臨床3期試驗,藉由受試者身體的反應才能夠觀察到。其次,抗體中和力試驗是一個非常單純的設計,只有血清、病毒、一種細胞及培養液,人體內有許許多多種類的細胞可以參與抑制病毒的活動。”
#免疫橋接(5)何美鄉舉了一個例子說明可以如何來做所謂的“免疫橋接”。AZ是台灣引進的第一個疫苗,已有不少人施打。她建議用這些施打過AZ疫苗的人的血清,和高端、聯亞疫苗二期臨床實驗者的血清作比較,看看後者是否比得上AZ這款已得到WHO認證的疫苗。
這對比試驗當然是可以做的,或許也是應該做的,但並不能解決問題。AZ疫苗是以腺病毒載體,把新冠病毒刺突蛋白基因(DNA形式)送進一個細胞的細胞核,再由該細胞依據DNA密碼合成病毒的刺突蛋白(抗原),再由此抗原激發免疫反應。而高端、聯亞疫苗則是用刺突蛋白的一個次單位(subunit)作爲抗原,直接注射進人體來引發免疫反應,二者的作用機理很不相同。從上面引用的詹家琮的論述來看,即使高端、聯亞疫苗誘發的血清中和抗體效價與AZ相等或更高,但它們所誘發的其他免疫反應可能遠不如AZ,使得總體免疫率也可能比AZ疫苗低很多。
總之,這一切都只有腳踏實地做第三期臨床才能搞清楚。
台灣發展自己獨立的疫苗產業是可以認同的,但必須以優先照顧好人民的生命爲前提。從所有已知的情況來看,新冠病毒似乎會長期存在於人類社會,對疫苗之需求也將會是長期性的。以台灣人口數、經濟社會力來看,代工生產WHO認可的疫苗似乎是比較妥當,比較能滿足長期需求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