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啊! 我今天要告訴妳一個故事,一個發生在我們家的故事。
或許妳已經忘記那一晚爸媽吵架的恐怖晚上,但之後妳媽跟我提離婚,我回了她:「好。」我不是不愛妳媽,也不是嫌棄她,但她告訴我她在婚姻中很痛苦,而我已經盡全力了,看到妳媽這麼痛苦,我只能放手讓她離開讓她覺得痛苦的環境。想想當初我跟神開出的三個擇偶條件,原本認為妳媽完全合乎這三個條件(這我在以後講爸媽的故事告訴妳),但結婚一年來,她變成三個都不符合,我也很痛苦。
在痛苦之餘,我決定紀錄當時的心情,隔天早上起床,我開始起草這封寫給妳的第一封信,開頭是準備這麼寫的:「親愛的女兒,在妳一歲生日的時候,爸爸要送給妳的第一份生日禮物卻是爸媽的離婚……。」然後我想告訴妳當和媽媽怎麼認識、閃婚、然後她放下一切跟我到大陸來生活,遇到疫情回不去台灣,後來在大陸生下了妳。然後我想到媽媽在大陸多麼不適應,生活多麼痛苦,我真的無能為力,我想起一句話:「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這句話雖然不是出自聖經,但聖經裡面有很多話都啟示這句話),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我開始向神禱告:「阿爸天父,我真的沒有辦法了,我只能將我的婚姻、我的家庭交給祢,求祢繼續來保守和祝福我的妻子和女兒的未來。」突然Yahoo!新聞出現這張照片。
「
1名只剩下左腳的父親,雖然須靠柺杖支撐,仍張開雙手,高高抱起同樣有身體缺陷的兒子,2人臉上幸福、溫暖的燦笑,讓人忘卻戰爭的陰霾,困苦彷彿一掃而空」(
Line Today)。「
照片裡的爸爸是敍利亞難民,他在戰爭中失去右腳;而他的愛子則是因為妻子懷孕時吸入神經毒氣,服用藥物後遺症,一出生就四肢全無,目前他們正在尋求電子義肢」(
Newtalk)。報導說:「
雖然兒子樂觀以對,但爸爸對未來已經漸漸失去期望」(
Newtalk)。
這張照片很扎我的心,缺一條腿的爸爸和沒有四肢的孩子,多麼悲慘的人生,但他們的笑容卻是那麼燦爛。是啊! 雖然他的孩子殘缺沒有四肢,但他依然可以高舉著他對他微笑,因為無論如何,他都是他的孩子。
是啊! 無論媽媽多麼糟糕,她都是我的妻子、我的責任,我都會繼續愛下去。我想起剛結婚時,Fight-K的蒙恩牧師講的:「親愛的王子,公主在結婚後變得不可愛,是你讓她變成這個樣子的。」
就這樣,神用一張照片解開了我的結,要給妳的第一封信我沒有寫下去,我也沒和媽媽準備在回台灣後馬上辦理離婚,我把這張照片拿給媽媽看並告訴她我的決定,她回我說:「那是因為他們有血緣關係。」我馬上回他說:「因為妳是我妻子,這個關係是在血緣關係之上的。」是的,因為有媽媽也才會有妳啊!
我靠著主耶穌反省我自己,原來我認為神賜給我符合三個擇偶條件的媽媽應該會為我們的婚姻帶來幸福美滿,所以當媽媽的行為不符合三個擇偶條件的時候,仇敵讓我心中產生一個謊言,媽媽並不是神為我預備的;但看到這張照片讓我知道,無論媽媽怎麼樣不好,她都是我的妻子,我不能嫌棄她,我都要繼續愛她,因為在我們相識的時候,神給我的聲音是要我去幫助她、去扶持她。
孩子,妳是不是要問我,我們是不是繼續這樣容忍下去、繼續痛苦下去呢?其實並沒有,之後爸媽的相處更溫和,妳的臉上笑容也越來越多,不僅如此,原本不願意幫教會上敬拜教導課程的媽媽竟然馬上安排準備上課課程,並在來的第一個星期日開始敬拜課程,我看到媽媽再次回到敬拜舞台,並在教會發光,我們也重新去關懷連結一些弟兄姊妹,是的,符合爸爸向神開的三個擇偶條件的媽媽又回來了,真的是非常非常感謝主。
女兒啊! 永遠要相信一件事情,就是聖經裡面說的:「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19:26、馬可福音10:27)。」我們的神就是這麼愛我們,我們不只是愛不下去的時候才仰望神,平時就要常常去求問神我們要怎麼去愛,這是媽媽常常提醒我的。我感恩神一次又一次地拯救了我的婚姻和家庭,我也鼓勵妳常常感謝、凡是交託,之後就可以領受從神來的祝福與大愛。
最後爸爸要告訴妳,將來無論妳如何,妳都是我的寶貝女兒,我都會很愛很愛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