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總統拜登的就職典禮上,歌手Lady Gaga演唱美國國歌,揭示了典禮的開始.
其實美國國歌非常難唱,它的節奏在同一曲裡面有快有慢,前段柔和緩慢,後段感情爆發,音域走向高竄低縱,如果正經八百地照著"標準"譜曲演唱,那還沒啥大問題.
讓它在表演上更難上加難的,是每個歌手的不同詮釋,越大牌的歌手就越有自己的風格,不肯乖乖地照著標準走.
飆唱花腔拉高音變換節奏加停頓,如果是清唱或者像上面Lady Gaga那樣只採用單樂器(鋼琴),就還比較好協調.
常常就是樂團演奏沒跟上歌手的爆發點,或是歌手樂團兩邊在互相拉扯,我在等你的樂器聲音出來,我在等你把下一個字唱出來,這就會讓整首歌的演出變成有點卡頓...
所以樂團和歌手的默契和排練是很重要的.
每次有歌手演唱美國國歌,就不可避免地會被做比較.
那個比較的標準,就是
Whitney Houston在1991年超級盃的演出.
這時因為波斯灣戰爭的緣故,美國人的愛國心爆表,連帶讓這個最具代表性的國歌演唱場合更受矚目.
Whitney Houston與樂團決定更改樂曲的節拍從3/4拍變成4/4拍,而且她並不是現場演唱,而是預錄好了之後對嘴演出.
即使是對嘴,但是你從影片中完全看不出來.
不僅是渾厚嗓音和嘹亮的歌聲,她的肢體表演和甜美無畏的笑容,讓整首歌充滿了活力和希望.
這次的演出十分成功,於是後來還發行了單曲唱片來做慈善募款
同場加映
從編曲上分析為何Whitney Houston的版本是最棒的.
這個大概要懂樂理的人才聽得懂,至少我就聽不懂.
為甚麼美國國歌很難唱?
有些你意想不到的人唱得還真是不錯(Jack Black這位以喜劇演出著名的演員其實歌喉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