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散工都有份!購買勞工保險必知5件事 僱主違勞工法後果可判監
購買
香港保險中的
勞工保險履行僱主的責任——不論合約期、兼職或全職,僱主都需要為僱員購買
勞工保險。若然不幸發生意外,僱主及僱員均受
保障,為防止觸犯法例,請務必給您的公司進行投
勞保。任何僱主若不依法例投購
勞保即屬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香港所有僱主都要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以下簡稱
勞工保險),以承擔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其他法律責任;但凡從事任何工作的員工,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工作時數的長短都應該受到保障。
僱主不替員工購買僱員補償保險的後果
如果僱主不替員工購買
勞保,首先最大的後果就是要自己承擔賠償及法律責任:
如員工在受僱期間,不幸因工遇到意外而受傷,甚至死亡,又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附件二所列的職業病,僱主就要自行按《僱員補償條例》中列明的方法賠償給涉事的員工。
此外,僱主亦要額外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附加費,其附加費的費用是根據《僱員補償保險徵款條例》(第411章)就有關保險單繳付的保費而須繳付的徵款的3倍,而這是初犯的金額;如僱主在管理局就其首次違反所徵收的附加費送達繳費通知書後24個月內再次違反這條條款,僱主就要支付再犯的附加費,其金額為首次違反而計算的附加費數額的兩倍,即應繳徵款 x 3倍 x 2倍。
根據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所指,近年來,有一名清拆工程承判商及一名運輸公司的經營人士,因違反投購
勞保香港的規定而被檢控及定罪,前者被法院判罰款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者更被判罰監入獄六個月;而一個被定罪的快餐送遞公司經營者亦曾經須向管理局繳交超過16萬元的附加費。
最後,還有依據法律的責任,沒有替員工購買
勞保香港的僱主一經檢控並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為了嚴防僱主逃避購買
勞工保險的責任,有關當局會……
勞工處相關部門的職員會書面要求僱主提供有關
勞保香港保單的單據及有關文件,以供查閱;另一邊廂,也會向保險公司查詢有關
勞工保險香港保單的事宜,以核實無誤。曾經有一名員工在受僱期間因工作意外受傷,經勞工處相關部門職員調查後,發現該僱主沒有替員工購買保險,因而對公司負責人作出檢控,最後這名僱主因違反《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判即時入獄6個月。
勞工處亦會派職員巡查工作場所,務求確保僱主有嚴格遵守投購
勞工保險香港後的有關條例。過往,勞工處的職員在巡查一個棚架工程時,就發現一單懷疑使用虛假保單的個案。勞工處其後將案件轉交警方跟進,最後拘捕了一名男子並落案起訴使用虛假文件,結果該負責人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 購買勞保時,僱主要提供準確的員工人數(必須包括所有員工),以及員工實際收入的資料。假若申報的資料與實際情況有別,有機會導致保單無效。
- 投保時,僱主有責任向保險公司提供公司的業務性質、商業登記證等資料,及其所有員工的資料,包括工種,總人數、實際收入;過往索償紀錄、近期的強積金供款紀錄及相關報稅/出糧紀錄。
- 如僱主能確實執行職安健措施,例如購買足夠及符合安全標準的裝備、向員工提供工作安全訓練、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例如針對因工傷亡事故的成因作出改善措施等,都有機會令保險公司考慮提供保費優惠。
- 如僱主在購買勞工保險時有困難,可以向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管理局查詢,他們會為未能在市面購買勞工保險香港的僱主提供方法,以確保僱主能成功購買保險。
有關當局積極為各位僱主提供協助及援助,希望全面支援僱主妥善地購買
勞保。各位僱主請勿以身試法,還是依法購買
勞保吧!
Sincere致誠
香港保險不單為您帶來一份安心,並能夠為生活中的突發事故及其他風險提供一些
保險或者財務
保障。投保的原因可以有很多,包括希望在您身故或失去賺錢能力後為家人提供
保障,或在遇到盜竊或災害時,為您的住所、坐駕或其他資產提供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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