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透過閱讀時事資訊,發現這個持續了一段時間的另類投資新選擇-陽光伏特家
簡單研究之後發現這是一個媒合綠色發展的公司,透過平台尋找能夠提供屋頂的民眾,將其建置太陽能板的費用透過平台與小額投資者募資,最後將太陽能板發出的電優先賣回因應ESG之國際趨勢而有綠電需求的企業,若有多出來的電力,也能與台電簽訂躉繳合約,全額賣回台電。
整個營運模式老實說就是走傳統媒合路線,讓擁有屋頂卻沒資金的基礎建設提供者、有資金卻沒有大資金的投資人,能夠藉由其平台將產生的綠電賣出給有需求的企業以及台電,粗淺看來若太陽能板的技術層次達到一定基礎,過程中也有避免太陽能板毀損、出問題的保險,以投資的角度來看,核心風險就是這個媒合公司倒閉,因為依據過往專案,要想回本至少需要10-13年的時間,IRR計算報酬率約莫5-6%,可但書是一旦投入資金,便無法在過程中隨時撤出,時間風險貼水不高的情況下卻要綁訂這麼多年才能回本,投資人可能需要多多考量是否有更佳的資金停泊處,且就像前面所提到的:陽光伏特家是否會在這些年間倒閉?
過往陽光伏特家也被台灣立委質疑,於網站上大喇喇顯示內部報酬率為5-6%的資訊,是否有讓大眾誤解其為金融商品的疑問?經政府官員回饋,這類型公司所提供的商品,本質上為發電,並非立委所質疑商品有涉及金融相關產品,媒合公司也僅將太陽能板發出來的電力回賣台電及企業後,扣除相關費用後回饋給投資者,並非保證收益,係因與台電簽訂之躉繳合約有提供保證價格,而有因價格相對穩定而換算出來的財務資訊,但其本質上依然是發電及售電之交易,故非屬於金融商品。換言之,管理上僅有經濟部管理,投資民眾也需要納入考量,因為金管會的管理可是最為嚴苛的,若僅由經濟部納管,若公司真的出事,相關消費者權益保障,就要靠民眾自行衡量回饋貼水相對於其風險是否值得了。
於我來說,若是手邊有閒錢,投資部位照著自己的方向與規劃前進,則會因"為綠能出一份力"的心情投資一片,看到至少十年的回本且這十年都無法撤出資金,光這個時間風險我就無法將大筆資金投入,但少部分投入為綠電盡一份力的感覺是好的,且每兩個月繳電費的同時,還能收到自己的小電廠發電的回饋,或許在心情上就不會覺得大額電費支出很難受了,可這都是人的心理作用,況且我的資金以目前來看,依然有更好的去處,投資永遠有更多的新方案,找出自己適合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