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集平庸者之大成而形成的民意越來越是社會主流的時候,
制衡這個趨勢就得讓更多的思想頂尖的個人出頭…
一個社會中特立獨行的人越多,天份、才氣、道德勇氣就越多。」
John Stuart Mill的《論自由》,1859。
引自《野火集》。
這段話看來有種菁英主義的自負;
不過他說的,是大眾所形成的新權威與新獨裁對個人的壓制。
個人必須從庸俗的大眾中解放,才有自由。
不管他是怎麼想的。
我繞得很遠,想到了《世說新語‧文學》裡這段著名的問答:
「殷中軍問:『自然無心於稟受。何以正善人少,惡人多?』諸人莫有言者。劉尹答曰:『譬如寫水著地,正自縱橫流漫,略無正方圓者。』一時絕歎,以為名通。」
這是魏晉清談的名場面。
不過,經過這幾年,我明白了,
其實這裡一開始問就問錯了,答也答得不對。
「自然」不能被當成是存有論的問題,
它本來就是一個超越的標準。
所以魏晉人說人各有自然、尊重每個人的自然本性,
其實並未得道家的真義。
如果所謂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個別的現實狀態,
那麼就像支道林追問的:
「夫桀、紂以殘害為性,若適性為得者,彼亦逍遙矣」了。
《莊子‧刻意》一開始就說了一堆形形色色的人;
有「刻意尚行,離世異俗」的、「語仁義忠信,恭儉推讓」的、
還有「就藪澤,處閒曠,釣魚閒處」的、「吹呴呼吸,吐故納新」的。
但真正至高的只有一種:
「若夫不刻意而高,無仁義而修,無功名而治,無江海而閒,不道引而壽,…此天地之道,聖人之德也。」
這才是回歸自然本性。
雖然這樣超越的人,現實上也必須落實在形形色色的人生中。
但他必須是超越的。
我想,必須是如此,所謂自然這件事才能保有它的理想性。
雖然事實上與Mill無關,
不過這也可以作為一個不相干的感想吧。
「一個社會中特立獨行的人越多,天份、才氣、道德勇氣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