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6.25 約翰福音 第五章 (31-47)_讀經分享_黃媖蘭

2023/06/26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主題: 為耶穌做見證
耶穌先以客觀的角度說:「我若為自己做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之後祂又以多重的見證來強化講論的正當性(約5:32~47)。在這些見證裡有屬於人的部分:施洗約翰和摩西,也有屬 神的部分:父神、神蹟和聖經。
在約(5:33~35) 提到約翰為真理做過見證,在當時約翰是眾人所認定的先知(可1:32,太14:5),他所說的話有相當的公信力,是許多猶太人所支持的先知(路20:6),也是為耶穌救恩的開路先鋒的先知。在此耶穌為了使人得救,特別舉例約翰福音(1:19~28)來說明約翰為祂所作的見證。另有一位見證人是摩西(約5:45~47),他是猶太人所仰賴的律法導師(可10:3~5;徒7:38),也是救恩的訓蒙師傅(加3:23~24),他所寫的書也具有權威。因此耶穌指著摩西五經如此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申18:15、18;徒7:37),如此熟練律法書的猶太人,若不相信耶穌的話,就是藐視並挑戰摩西的見證,也必受到摩西的控告。
除了約翰和摩西以外,神也為耶穌做見證(約5:32,37),在耶穌所做的事工,給予堅定的背書。同時,耶穌提到祂有比施洗約翰更大的見證,行神蹟(約3:2;徒3:15~16)來證明祂是父所差來的和完成父要祂成就的事。最後耶穌提到給祂做見證的就是聖經,猶太人不相信主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查考聖經,不明白真理,神的道也不在他們心裡(林前2:13、14),只喜愛從人來的榮耀,只接待有名有地位的人,這些都是屬肉體的人所追求的,沒有神的愛在裡頭。因此我們當拋棄「只求人之來的榮耀」的陋習,將神的愛重新找回來,做討神喜悅的事,求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接待奉我「耶穌」父名而來的,領受聖經應許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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