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定義是什麼呢?是由身體殘疾病苦,環境處卑微困頓而定嗎?
猶太人相信人遭遇不幸,乃是犯罪緣故,然而主耶穌在這裡,藉這生來瞎眼的,行神蹟醫治他的眼疾。讓瞎子能看見,榮耀主的名,彰顯了神的大能,顛覆猶太人錯誤認知。
瞎子眼明心亮看見了 神
反倒眼明的人成了瞎子
看見神蹟仍頑梗硬心不信
人身體殘疾是不可逆的事實,只要信 神,總能靠著 神的恩典往前走向應許之地,但若心靈殘疾,硬著頸項不信,神蹟在眼前也無益。
神道成肉身,成為人子耶穌,祂是為拯救罪人而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罪已定。
信或不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