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又不是因為我找到對象,酷吧。
交友軟體真的是一種抖音。
一種即便你有在滑,無論出於什麼目的,但不會太希望親朋好友知道你有在滑的東西。
(不然 Tinder 真的沒必要為了開發一個「避開你的聯絡人」之類的功能)
優秀的UIUX,選擇與被選擇,多巴胺爆炸。
然後很快,大概是只有一天那種程度的快,就會被訊息淹沒。
接著就沒什麼好說了,無限打招呼。
直面自己黑暗面的感覺,真是太想吐了。
我覺得人不應該被草率對待,至少不應該被我有意地草率對待,但是過量社交、過量地從早安、吃啥、假日去哪玩開場,收件夾一整排訊息,回到第三個人的時候,就覺得自己是不是不小心當上了美食旅遊的客服。
我猜當部落客回粉絲都不會這麼制式。
然後我發現我記不得他們的名字,全部——哦,除了特別雷到我的之外啦。
我是憑文字與意義訊息記人的。
說實在的,陌生人憑臉我很難記得住,見兩三次面都一樣,我可能沒有醫學上的臉盲,但我絕對會用臉盲形容自己。
所以在社交場合,要嘛是記名字,不然就是記 tag。
有鑒於網路上大家都會適度保護自己,所以一開始不會把工作職位說得太清楚,而玩耍的 tag 又沒有記憶的意義⋯⋯(比如去日本玩+很愛日本,救命一大堆人都嘛去日本玩)
於是在我腦中這群人全是一團模糊的訊號。
每次回任何東西,我都得往上滑兩下確定對方到底是誰。
我認不得那是誰,所以我不在乎。而因為我不在乎,我更不知道那是誰。
對於我期望的人際關係來說,真的是有夠不健康。
但我下定決心得也沒那麼快,直到這個禮拜一。
作為一個在家工作的人,我的工作風格也不是招攬團隊特意有一群自由工作者同伴打團體戰那種,所以在家能接觸到的人就幾種,客戶、自媒體朋友或 IG 追蹤者。
客戶跟追蹤者感覺都不夠適合深度認識,畢竟某種程度上還是工作關係。
總歸我是需要認識人的,而我有兩位本身非常優秀而且對象也滿不錯的女性友人,都很親切地鼓勵我,說她們兩個的對象都是軟體認識的,現在也穩定,都相處得不錯。
我試圖嘗試,可能我沒有正確地使用軟體也不一定。
Tinder 太煩了,而 CMB 真的有比較好(在禮貌跟好聊方面),可能全英介面真的攔下很多沒有足夠能耐與意圖的人。
這是我平常不會用的英文名字,以後應該也不會用了吧,我想。
它的發音是ㄟ絲咩,通常是超聰明美麗的女巫的名字。
是有多聰明美麗呢?
我當時跟朋友舉例:「大概是女巫學院的第一名那種。」
「妙麗嗎?」
「⋯⋯差不多吧,大概再安靜一點。」
說回交友軟體上有所保留這件事,由於我用本名經營自媒體,也有固定的英文暱稱,這一環扣一環的牽連,會讓我要是在軟體上有什麼問題,可能會危及工作帳號,所以才挑了 Esme 當頂著用的英文名。
總之我載交友軟體大概都不太撐得過三天,但也許偶爾有機會時會下載回來。所以前面刪的時刻,還沒有那麼⋯⋯嗯,弄清楚。
禮拜一,我和一位非常棒但還沒那麼熟的朋友碰面,愉快地吃晚餐與愉快地交流情報。
結帳後我需要轉帳給他,這才換了 LINE ,然後 LINE 上我的名字,除了慣常的英文之外,後面還接著沒去改掉的 Esme。
他輕輕地問起,我大概花了三秒天人交戰,然後坦承 Esme 這名字的用途。
我想你大概明白,當下我確實有想把自己滅掉。
然後我就大概可以確認,我應該不會再把軟體載回來了。
對方其實沒有說什麼——然後,也許,他讓我成為更好的人。
我想了想這頓愉快的晚餐,也想了想其他社交場合中即便沒有戀愛可能,還能好好禮貌當朋友的人,再對照了一下軟體上的模糊面孔與目的性極強的早午晚安去哪吃啥要不要看芭比你為什麼不回我訊息。
我不該用潦草的方式對待別人,但在軟體上我是這麼做的。
既然我不急著交往也不急著結婚,為什麼要搞得像刷題一樣?
直面自己黑暗面的感覺,真是太想吐了。
但我覺得某種程度上找回一點點善良的自己,是一件很棒的事。
然後,我把 LINE 上的 Esme 刪掉了。
Esme 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