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8.10 約翰福音 第十八章(15-27)_讀經分享_陳雅萍

2023/08/2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主題: 彼得三次不認主

讀經分享: 

     彼得三次不認主的整個過程,在四福音中都有描述。這是主耶穌事先預言,爾後應驗的一個事件。洗腳的那晚,主耶穌對著自豪要跟隨主甚至捨命的彼得,事先鄭重地預告:「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約13:36-38)。然後主耶穌的預言,在此得到全然的應驗。彼得被主所愛的門徒領進了大祭司的院子,本來應該是要與主更親近才是;怎知最後反而背道而馳,演出了「彼得三次不認主」的戲碼…。

    誠然﹐在大祭司的院子裡,我們看到了兩場審判,公開的一場是,主耶穌受到當世猶太人宗教界最高領袖大祭司的審判。與此同時,台下的另一場則是,彼得被他所混入的僕人和差役眾人所審判。在上長官審判主耶穌,在下則由他們的僕役們來審判彼得:如果對照《馬太福音》的記錄,稅吏馬太對於彼得三次不認主的描寫,顯得更加淋漓盡致。我們也看到彼得否認主的程度和力道,是愈來愈加深;並且他說謊的心志與態度,也愈來愈篤定:
第一次: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太26:70)
第二次: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太26:72)。
第三次::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太26:74)。
我們看到彼得被審問的三次答辯,為了證實自己謊言的真確性讓人相信,因此他的說詞一次比一次更加厲害,從「不承認」地說、「起誓」地說,一直到「發咒起誓」地說。

    對於彼得在眾人面前不認主這件事來說,主耶穌曾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保羅也說過:「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提後2:12)。主耶穌也對於堅守主名的非拉鐵非教會作出如下的應許:「我知道你的行為,你略有一點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沒有棄絕我的名。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啟3:8)。再者,對於彼得起誓性的否認主,主耶穌曾吩咐門徒說:甚麼誓都不可起。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4、37)。正如保羅所說的:「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林後2:11)因此﹐我們也當更加小心謹慎﹐靠著聖靈的幫助及時識破魔鬼的伎倆﹐並且謹記彼得三次不認主的教訓﹐作為我們信仰生命中的一大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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