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越來越普遍的稱呼,代表的卻是自我人格缺陷!對於自己人生規劃想不開的人,就不要把別人的生活,攪得過不下去了!
雖說是民主時代,凡事以個人意願為主軸,在不違法情況下,旁人是無法給予過度的限制或干涉。可對於婚姻關係而言,我們的民族性,仍舊偏向道德觀為重,也就是說,在一對夫妻仍維持法定關係時,介入的第三者是不應該的!還給這樣的人給予特定稱號:『情夫』或是『小三』。
明明在法規與情理中,自己應該是要去尋找屬於自己的機會,找到自己的人生伴侶,卻總拿『感情哪能說控制就控制的』當藉口,非要侵入別人的家庭,破壞別人的婚姻、佔有別人的伴侶;明明自己可以安生過日子,卻非要把別人弄得雞犬不寧!
有個笑話是這樣寫的:
某聚餐會上,許醫生帶著女兒參加。
有人問醫生:「這是您的小公主?」
醫生說:『是啊,她現在是小三!』
宴會中,那位小公主一直悶悶不樂、毫無食慾。回到家中竟放聲大哭,母親詢問原因,她才哭訴著:『人家明明就是國小三年級,為什麼爸爸偏偏要說我是小三呢?!』
連國小三年級的小孩都厭惡這個『稱呼』,身為別人婚姻的第三者,怎麼還能若無其事地過日子?就算真對上眼兒了,也要等別人分手了再合拍吧!小三〈或情夫〉恣意地的介入別人的婚姻與感情,或許是對自己一時衝動的挑戰,但帶給別人的傷害,有可能就是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痛!
不管你或你們有任何想法或理由,介入別人的小三,就是不見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