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都是人類,但對我而言,男性和女性,從古至今,本質上就是兩種不同的生物。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在某些特定領域中(音樂家、藝術家、科學家、哲學家、大文豪、投機家、富豪榜)如果要以直覺寫出腦袋中最先浮現的三個名字,會是誰?或許是自身受的教育影響所導致,加上個人狹隘的認知,很抱歉我的答案如下:
蕭邦、李斯特、貝多芬。
米開朗基羅、拉斐爾、梵谷。
伽利略、愛因斯坦、霍金。
尼采、笛卡兒、黑格爾。
卡繆、大仲馬、莎士比亞。
斯波朗迪、李佛摩、科斯托蘭尼。
馬斯克、貝佐斯、比爾蓋茲。
以上是我的第一直覺,但如果要我寫五個,後面兩個答案可能仍為歐美男性。當然也不可否認,在父權社會下,玻璃天花限制了傑出女性出頭的機會與障礙(如果題目設定限定女性,某些領域我可能連一個都答不出來,當然我還是要承認我的認知是狹隘的)。
所以男性,尤其是歐美人士,就比較傑出,比較聰明?不,這當然包括了社會對女性或非歐美種族的限制,抑制了出頭的可能,以及「領域的佼佼者僅為極少數人,不能代表所有人口」這是重點。
我們大部份人,都只是在常態分佈的中間、偏右或偏左,而非常態分佈的頭尾。如果因只看到常態分佈的右側頂尖,就認為男性相較於女性更聰明或傑出,那才是真正的謬誤。
直到某天,我不知道看到台灣啟示錄還是社會追緝令之類的節目,因為是很久以前了,我忘了是介紹哪個監獄,但很清楚記得上面寫著他們男、女監分別的收容人數:
男性收容人:1225、女性收容人:25,這是多麼驚人的對比。
我才驚覺,或許真實世界的常態分佈可能是如此:
我們只看得到最傑出頂尖的男性,而忽略掉最左邊的那一大塊。
我們試想著一個畫面:一張十大通緝要犯,或者十大槍擊要犯的海報。在沒看過的印象之下,我們的想像應該是有十張照片,裡面全是男性。
當然,同樣犯行的條件之下,男性比較容易入監,或者女性最終定讞不會被判死的保護傘之下,這應該是比較廣泛的共識了。否則1998年清大王水案,乃至十五年後2013年八里雙屍案的主嫌,假使性別倒過來,早就槍斃了,誰還在給你無期徒刑,然後假釋出獄重獲新生的機會。
相較於謝依涵,大家更同情呂炳宏。在一開始媒體的報導,都認為呂炳宏才是兇手,後來真相水落石出,還給呂炳宏清白。豈料沒多久,判決再給呂炳宏一記回馬槍:你不是兇手,但你也有未盡監督之責任,引起社會譁然。當時的我覺得,這個男人實在倒楣透了!在討論區裡,我所看到的是:「硬要判。」「殺人的努力判免死,沒犯法的努力想辦法拉下來判。」和我自己的想法相去不遠,我不愧是普羅大眾。
東森新聞節錄: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79557
媽媽嘴雙屍命案「判賠368萬」 呂炳宏:我一點也不衰
「再審被最高院駁掉,看到各大討論區都是滿滿的同情遭遇,已經沒有人懷疑我是殺人犯,光是這點我充滿感恩。」
社會公平的那一把尺都在我們心中,但真實世界永遠更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