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的費率終於在三月初公告了,根據經濟部公告今年移除北部、東部地區費率加成及高效能模組加成,只用總瓦數的級距區分費率,而過去1~20千瓦的級距也拆分成兩組,整體費率跟往年一樣調降。
我過往做客服時,偶爾會遇到一、兩年前諮詢過的屋主回頭說要做太陽能,結果試算後發現少賺很多氣噗噗。
只能說我從108年做費率表到現在,費率最好的情況只有維持不變,不然一定都是下調,無論是出租給業者或自費設置,事前精算收益、評估投資報酬率是一定要的,然後要做就早點做,不要拖,無論是費率或是施作補助都在下降唷。
舉例,一般住宅通常設備總瓦數是10~20千瓦,若一棟苗栗的透天自費設置14千瓦、使用高效能模組:
在110年上半年設置後全額躉售給台電,一度電$6.9246元;
同樣條件下,在113年度上半年度設置,一度電$5.6535元。
苗栗春季一個月的發電效益約為:1,300度
110年收益:1,300*6.9246=$9,001
113年收益:1,300*5.6535=$7,349
(以上費用不考慮稅、電表租費)
一棟透天一個月就少賺了近1,700元,虧呀!
參考資料:經濟部
因太陽能法條時常更新,文章資訊以發文當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