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呢個係習慣性動作(2/2)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山寨探案實錄 呢個係習慣性動作(2/2)


https://youtu.be/avaxuQ6HqGI


警方落案控以曾文緯一項謀殺罪名,9月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安排現場目擊者和出售刀具人士進行認人手續,同時索取法醫和驗屍報告,確定曾永豪死因。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5日再訊,曾文緯期間繼續還押看管。


「冰毒對癮君子的影響」藥物專家,香港中文大學精神科唐教授,從曾文緯身上提取血液樣本,認為在2014年9月24日早上六時到七時之間,曾文緯服用大約六百到七百毫克冰毒。

冰毒作用可能會持續一天以上,有時甚至數天。


2015年1月28日,葵涌醫院精神科副顧問方醫生,在報告中指出,曾文緯患有多種物質中毒,患有社交人格障礙,患有被逼害妄想和參考妄想。


2016年3月23日,方醫生更新報告,曾文緯「過度警覺、好爭論、辱罵、攻擊性、幻覺和偏執觀念症狀」。

「他冷酷無情地不關心他人感受、不負責任態度、無視規則、無法維持持久關係、釋放暴力門檻低以及無能」。


經過連串司法程序,2016年4月22日,案件在高等法院第三十一庭審理。

曾文緯否認一項謀殺罪,以受非法藥物影響,出現「精神問題」,承認誤殺罪,控方不接納。


曾文亮以控方證人身份供稱,曾文緯2014年搬回家與曾永豪同住,他沒有聽過兩人相處有任何問題。


曾文緯四家姐曾雯珊,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稱曾文緯與曾永豪沒有仇怨。


4月25日,控方在庭上播放生龍清湯腩餐廳閉路電視片段,顯示2014年9月24日,曾文緯在餐廳內突然發難,從身旁抽出一把刀後,往坐在對面的曾永豪手臂連斬逾六刀,曾永豪企圖逃離座位,不慎倒地。

曾文緯改為刀插曾永豪腹部,腳踢曾永豪身體,一邊將刀放回環保袋內,一邊步離餐廳,躺在血泊中的曾永豪仍有輕微郁動,行兇程歷時約二十五秒。


4月27日,法醫傅家聰出庭解釋驗屍報告,曾永豪傷勢主要在胸腹及上臂,右胸肋骨底下有明顯破開大創傷,腰間有大傷口,令腸臟外露。

胸口有多處刀傷,部分深至刺穿左肺,直接傷及心臟主要血管及心房,上述各個傷勢都足以致命,腹腰間大創傷可令曾永豪大量出血。

綜合所有傷勢,估計在如此重傷下,會在十分鐘內死亡。


5月3日,曾文緯出庭自辯,主控官說他在案發當日買刀,之後再相約曾永豪見面,明顯是買刀殺曾永豪。


曾文緯稱:「所有問題都因我吸毒而起,無吸毒,我唔會跌咗銀包。我同佢(曾永豪)無積怨,無任何爭執,佢關愛我,幫過我。」


因為嫌母親用菜刀切魚片太厚,當天買魚生刀給母親做禮物,以便切魚片用,之後順路找曾永豪飲茶。


當天受毒品影響,曾永豪罵他吸食垃圾,令他成了件垃圾,一怒下拿刀殺死他。

臨走時以為地上有石頭,才踢了一腳,不知那是曾永豪,受毒品影響,對行兇過程無記憶。

「我自己做咗都接受唔到,我完全無傷害佢理由。」


主控官續指出,早前調查及見精神科醫生時,曾文緯從沒提及「垃圾」,質疑他是最近才想出來。


曾文緯否認,稱不記得曾否向醫生提及,但記得當日他想還錢給曾永豪,曾永豪兩次拒絕他,把錢推回給他。


5月10日,法官引導陪審團裁決時稱,若認為曾文緯殺死曾永豪是作出危險行為,但沒有嚴重傷害意圖,可考慮基於危險行為,判誤殺罪名成立。


五女二男陪審團退庭商議七小時後,晚上八時開庭宣布裁決時,庭內有一半電燈突然損壞。

陪審團於黝黑中,以五比二大比數,認為曾文緯當時出於危險行為下殺害曾永豪,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


5月11日,暫委法官麥明康稱,本案案情嚴重,曾文緯有吸毒習慣,從沒想過戒掉或治療,擔心他的暴力行為,會對公眾造成危害。

法官考慮判曾文緯終身監禁,將案押後至明天,以候精神科醫生出庭作證。


5月12日,曾文緯自撰求情信給法官,稱面對逆境和挫折時用錯方法,知道這事對家庭造成很大衝擊,感到非常自責和內疚,以後會更積極面對人生,遠離毒品。


法庭傳召為曾文緯診斷的中文大學精神學系教授鄧偉光作供。

鄧偉光指出,曾文緯曾到醫院就診精神病,接受治療後有好轉,離開診所後再吸毒,有進一步暴力行為。


身體上戒除毒癮只需數天至數星期,但心癮難解,若沒有家庭支持,出獄後遇上舊朋友供應毒品,很容易又再吸毒。


主控問鄧偉光,有專家提及曾文緯有人格障礙及反社會人格問題。

鄧偉光指出,反社會人格易有暴力特性,曾文緯再吸毒,確有可能再使用暴力,曾文緯的背景及過往戒毒經驗,能成功戒毒的機會不樂觀。


5月13日,高院暫委法官麥明康說,本案是他見過最嚴重的誤殺案。


曾文緯過往曾干犯持刀行劫,於本案殺害曾永豪後仍持有兇刀,身上藏有鎅刀,如再犯案,可能會引致嚴重後果。


曾文緯過往有在醫院內襲擊他人記錄,精神科專家指出,曾文緯吸服冰毒後會變得暴力。

根據曾文緯案底,即使未吸冰毒,亦曾犯下暴力案件,包括綁架及打劫。

專家指出,曾文緯若再吸服冰毒,很大機會再有暴力事件,除非他獲得家人支持及穩定工作,但曾文緯毒癮甚深,難以做到。


法官認為,曾文緯殺死曾永豪,預期出獄後未必得到家人支持。


根據案例,誤殺罪若要判處終身監禁,需符合三個因素,包括:罪行嚴重性是否足以判處終身監禁;從罪行性質及被告過往案底等考慮到他會否重犯;被告重犯會否引致嚴重後果。


曾文緯有七次案底,當中包括綁架及搶劫,兩案均有使用暴力,這案的行為近乎謀殺,屬不能再想像更嚴重的類別。


曾文緯缺乏家庭支持,重犯暴力罪行機會高,會對社會大眾構成嚴重危險,且會維持一段時間,符合判處終身監禁因素,最少監禁十五年才可覆核刑期。(監禁十五年相當量刑起點二十二年六個月)


根據《長期監禁刑法覆核條例》,到時會由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評估被告在獄中行為和精神及心理狀況,向特首建議是否更改刑期。


曾文緯聞判後表現冷靜,表示會就刑期提出上訴。


曾文緯以原審法官未有考慮最新醫療報告,未能確定他是反社會人格為由,他在獄中參與毒品治療計劃,認為判刑過重,要求減刑。


2017年6月13 日,上訴庭認同法官判刑前,應參考更仔細醫學證據,特別是有關曾文緯,是否有性格障礙問題意見才判刑,裁定上訴得值。


上訴庭認為,曾文緯過往有嚴重暴力案底,性格不穩定,對毒品依賴,即使出獄也不見得有很大機會改善,全都顯示原審法官判終身監禁決定合適,決定維持原判。


曾文緯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2019年9月25日,上訴法院駁回申請。


附錄:誤殺罪判終身監禁


香港開埠後第一宗死刑,是一名華人因為謀殺一個英國警官,執行繯首死刑。

二次大戰後的1946年至1966年11月,共有一百二十二人在香港被判處死刑遭到處決。


香港最後一名被處決的死囚是越南籍的黃啟基,他因劫殺罪被判死刑,1966年11月16日在赤柱監獄被問吊。


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停止執行死刑,直至1993年,香港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法庭會依據法例,判處犯人繯首絞刑,以反映干犯罪行的嚴重性。

所有在此期間的死囚,都會由英女皇伊莉莎白二世或香港總督赦免,改為終身監禁。


1993年4月,立法局三讀通過修訂法例,以終身監禁作為最高刑罰,正式廢除死刑,謀殺罪罪名一旦成立,只能判被告終身監禁。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被裁定誤殺罪,可處終身監禁及罰繳由法庭判定的罰款。


香港在有死刑判決的時代,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誤殺罪行低於謀殺,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香港廢除死刑後,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誤殺罪則按情況,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翻查1997年後記錄,法庭直接判處誤殺罪被告終身監禁,連同這宗「魚生刀殺兄案」,只有三宗。


1997年11月,李偉賢(17歲),因女友另結新歡,要求分手,平安夜相約女友到家中談判時,在牆壁及六合彩票寫上示愛血字,女友仍堅持分手,他盛怒之下用繩勒死女友。


1998年,李偉賢在高院承認誤殺罪名,法官考慮他重犯機會大,對公眾構成危險,判他終身監禁。

李偉賢其後上訴,上訴庭維持原判,設最低刑期為十二年。


2001年7月23日,老看更許麥群(77歲),於黃大仙下邨發狂持菜刀斬傷一名街坊,再在附近狂斬另一名老翁逾十多刀,老翁重傷不治。


2002年,許麥群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名,法官考慮無人能確保被告不傷害自己及他人,決定判處終身監禁,定下最低服刑期三十年,須在獄中精神治療。

    0會員
    254內容數
    述而不作 貼近真實 frogwong於1980年開始從事傳媒行業,由紙媒(報章、雜誌)記者晉升至總編輯。 2015年退休離開傳統媒體,進入自媒體領域,創辦山寨廣播。2022年開始述而不作,搜集公開資料,去蕪存菁,用最貼近真實方式,還原歷史。 山寨廣播網站 frogwong.com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本專欄將提供給您最新的市場資訊、產業研究、交易心法、精選公司介紹,以上內容並非個股分析,還請各位依據自身狀況作出交易決策。歡迎訂閱支持我,獲得相關內容,也祝您的投資之路順遂! 每年 $990 訂閱方案👉 https://reurl.cc/VNYVxZ 每月 $99 訂閱方案👉https://re
    Thumbnail
    本專欄將提供給您最新的市場資訊、產業研究、交易心法、精選公司介紹,以上內容並非個股分析,還請各位依據自身狀況作出交易決策。歡迎訂閱支持我,獲得相關內容,也祝您的投資之路順遂! 每年 $990 訂閱方案👉 https://reurl.cc/VNYVxZ 每月 $99 訂閱方案👉https://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