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是由Copilot GPT的Designer生成,科技進步使我驚嘆)
可能是我的能力不夠!又或者是,我的世界太小了。
跟動不動就幾十萬字起跳的小說比起來,我更喜歡寫不長也不短的故事;比起那些故事裡的世界觀很大,人物關係錯綜複雜,我更喜歡寫只有少少幾個人相處而發生的故事!
以前寫故事時,總是會意外帶進自己的情緒跟生活;然後,在那些書寫出來的故事裡讓自己獲得一些啟發或是找到出口什麼的;漸漸得似乎變成一種自己的寫作風格了;就像看著村上春樹的書一樣;他的文字總是從生活的細節點點開始,接著看似好像脫離現實的世界般思緒跳躍支離破碎,但最終還是能回到原來的起點。
一直很好奇那樣的寫法是一開始的打算,還是只是隨興而至——寫到哪就算哪。
我覺得我應該就是屬於後者,沒有什麼人物設定,沒有什麼故事大網,就只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我是抱持著一種如果角色有生命的話,那麼在我寫故事的當下,它就會告訴我它想被寫成怎麼樣;故事又應該怎麼進行下去……萬一有這種情況,也許那就是被稱為"靈光乍現”的時刻。
太隨性的寫法有一個很致命的缺點,有時會出現不存在的劇情(就是你覺得明明有發生過),所以才會有接下來的故事發展;雖然因為我是作者,所以自己校正時根本不會發現這件事,唯有認真的讀者才能發覺(或是被你的編輯捉包了);即然我現在沒有編輯,也只剩下寥寥讀者,可能犯下錯誤的機率會大增;當然,那也必須在我的文字產出量有增加的狀況下(目前正在慢慢找回靈感的路上)。
太隨性的寫法另外有一個也是很致命的缺點,就是當你要寄出給出版社時,它們通常都會要你附上角色介紹跟故事大網。
我最不會寫的東西就是這兩樣!
人的大腦那麼精緻,內心那麼複雜,角色個性又怎麼可能只是簡短一兩字就能表現的呢?而且人會學習,人會成長,人會改變,我的角色介紹到底要介紹那一段。
故事大網更是難動筆——是要全文簡介或是寫得讓對方很想看下去;我覺得應該是偏向後者;但要讓對方很想看下去,那到底要寫到什麼程度?
最後一點,要寫大家想看的,還是只寫你寫的,那也很難抉擇;但既然我只是這世界上的一個默默作者,還是忠於自己吧!
這是一篇關於寫作的雜想!
我想以我創作的資歷以來(13-43),寫過的故事雖然不是很多,但思考過的東西肯定是挺多的!
註:為什麼寫這篇文,也許是看了27寫作先生的個人簡介"他決定每天寫篇文章, 作為存在的證明,不枉至人間走一回";也許我沒辦法做到每天寫一篇文,但他的文字讓我想起了我寫作的初心……
“文字是天上最美的恩賜,它讓美好的一切事物都有能被記錄的方式”
為了不要讓文字失去存在的意義,看起來我也要必須努力多寫幾個字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