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袋內的第二份文件,是一份聲明的影印本。
原文是英語,翻譯出來的內容如下:
我等對「協會」作出承諾,保密一切所知的事情,並將竭盡全力協助「協會」對外隱瞞。
見證者:
(某人的簽名)
「協會」主席
聲明者:
(數十個人的簽名)
日期:1946 年 1 月 1 日
原句是用「The Association」;我不清楚是這個組織的正式名稱還是簡稱,所以我把它翻譯為「協會」。
至於這些簽名,見證者的簽名並非文字,而在那些聲明者的簽名中能看出有好幾種不同的語文;沒有一個人簽全名,都是一些簡稱、暱稱、符號、代號……
由於這份文件只是影印本,所以未能確認原稿的年份。但是我能辦認出,這份聲明並非用現代的打印機打出來,而是用舊式的打字機打出來的。
這個「協會」究竟是甚麼組織?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為甚麼會有這麼多人協助隱瞞秘密?這些人是甚麼人,是這個組織內的成員,還是組織外的?
既然願意幫忙,為甚麼要作出聲明?是一般常規的聲名,還是被迫的,還是有甚麼秘密交易的?
如果第二份文件的秘密和第一份文件有關連,那秘密就是指那個「真實」嗎?這樣的話,「真實」究竟是甚麼?
上次離開時,我隱約看見一個帶著鴨舌帽的跟蹤者。雖然距離很遠,也看不清樣貎,但從衣著和身型來推測,跟蹤者是一名女性。
我已經發現你了,無論你是甚麼人,都不能夠阻止我追查真相的。
特約記者 公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