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總統選罷法及MyGoPen的辯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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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開始]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EN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3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節錄部分)

第 三 章 選舉及罷免

第 一 節 選舉人

第 1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

第 12 條

前條有選舉權人具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選舉人:

一、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二、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現在國外,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並在規定期間內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辦理選舉人登記者。

前項第二款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同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另定之。

第 13 條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並應在該選舉人行使他種公職人員選舉權之選舉區內。


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1_election_04/15716

中選會問答:


二五、第13任總統、副總統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海外國民能否同時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權?


答: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規定,海外國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僅適用於總統副總統選舉,不包括立法委員選舉。

[引文結束]

  [作者補充]:這類旅外僑民,為原有戶籍已遷出國外者,唯其數甚微,2024年僅有4120人獲准返國選總統,2016年僅2312人,2008年則為7768人,根本不能當作總統選舉人數高出立委選舉人數7.9萬人之藉口.而有My Go Pen辯偽文稱因為總統選舉人只要設籍居住台灣地區(任一選舉區都可)6個月以上滿20歲都可選總統,而立委選舉人只要滿20歲並設籍居住4個月以上,但要受到必須在原選區投票限制,所以論述認為具有總統候選資格較容易,所以選舉人數才有可能會高出立委選舉人數,渾然忘了總統選舉也要在最後設籍地居住滿6個月才有投票權,而且不會因為特殊狀況下可以選擇在工作地投票而增加選舉人數(因為一個人只能列入一個選舉名冊裡一次,不可能重複計算).

  過去曾有[僑選立委]名堂(2012年尚有現已廢止),係由居住海外僑民被政黨推薦或自行繳納保證金參選成為被選舉人,由國內一般選舉人(並不是由海外華僑在海外選出)投票選出,當選後原無戶籍(或原無我國籍)者可據以申請歸化為我國籍,例如高中時期原美籍華僑蕭美琴疑似原只持有台灣護照而無我國戶籍和國籍,用華僑護照在台灣讀完小學,國中後赴美,多年之後才靠返國參政,2001靠選[僑選立委]當選之後,經宣誓入籍才取得我國國籍.戶籍.和身分證,2002年放棄美籍,後因牽涉選罷法規不許歸化者參選總統副總統,與2024年大選民進黨前總統蔡英文決定交棒賴清德蕭美琴角逐大位勢在必行,蕭才配合改變說法,維基百科也迎合迅速更正原條目內容,又經中選會內政部等背書,稱蕭自從在日本出生即因生父而當然取得我國籍,並因生母而有美國國籍,且參選立委後已放棄美國籍云云,話題才淡化下去.

  現在的不分區立委選舉,My Go Pen統計表裡稱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有魚目混珠混淆視聽之嫌,因為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所訂定規定,並不允許無有效戶籍之歸僑申請選舉立法委員(包括不分區立委),實際上不分區立委選票全國全部都是一樣多的政黨候選,與總統票全國都是一樣的候選人相似,既然總統選舉人不限設籍全國哪個選區都可以投票,那麼不分區立委選舉人又何必限定只在小選區設籍居住的人才能選呢?選罷法似乎也可以考慮修訂一下以符需要.

My Go Pen 表格

My Go Pen 表格


  總之,總統選舉人遠遠多出區域立委加上山地及原住民立委選舉人並不正常,而兩種立委選舉人數相差更多,都指向一種可能:即選舉人數就是破解大選是否作票的關鍵證據,再配合個人研發提出的[選票驗偽統計]機制,稍加計算就能證明2024.2020.與2016三次總統與立委大選,都是選務機關涉嫌作票,讓民進黨蔡英文.賴清德非法當選總統,惟有更深入去推求每個縣市,甚或每個鄉(鎮市區),三種選舉人(還包括選票數)差異造成的原因,了解總統選舉人多出來後影響多少有效票,無效票,和全部選舉勝敗關聯性有多大,不可沉溺在大內宣報喜不報憂,明明是慘勝,[作弊勝],還要大肆宣揚民主選舉舉世無雙,選務法規與作業程序,監票機制,明明是百孔千瘡,還蔽箒自珍,朝野權責機關立法院還不快醒來,革故鼎新,遲了就來不及了.

(附錄)

自由時報

2019/12/18 18:02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2020年總統暨立委選舉進入倒數計時,僑委會今天表示,此次申請返國投票的僑胞人數為5328人,比2016年總統選舉時的2420人多出一倍,相當踴躍。

僑委會今天表示,中華民國海外國民申請返國行使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此次申請登記明年初返國投票人數為5328人,比起4年前第14屆總統選舉的2420人,多出了一倍,加上仍保有戶籍的旅外僑民不需申請返國投票,因此返國參與投票僑民實際上將比5328人更多,相當踴躍,也顯示政府宣導發揮成效。

僑委會引述中選會選務處資料進一步說明,此次申請人數為5328人,准予登記人數為5143人,大部分分布在雙北地區,查核結果通知書已於12月11日前以掛號信寄交申請人或代收人。

至於不符申請者,主因包含了逾期申請、未曾在國內設籍滿6個月、具國內戶籍重複申請等因素。

僑委會另表示,申請返國行使投票權的海外僑胞人數,以旅居美加僑民為最大宗。另外,依照過去經驗,實際領票人數約為准予登記人數的6成2。

僑委會委員長吳新興說,根據僑委會駐外人員了解,目前海外本國及他國返台班機均機位充足,鼓勵海外僑民踴躍回國行使選舉權,守護自由民主台灣。

中選會提醒,返國投票僑胞需攜帶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及印章赴指定投票所投票,並記得攜帶投票通知單才能加快領票速度,投票通知單會在109年1月8日前寄發代收人或留存鄉(鎮、市、區)公所備供領取。另外,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表示,海外國民如果戶籍已不在台灣,僅能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沒有立委及政黨票。

中選會資料顯示,海外國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投票權的登記人數在過去5屆分別為第10屆8636人、第11屆11364人、第12屆9132人、第13屆4672人、第14屆2420人。

中央社

2019/12/18 18:02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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