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關於整個虛擬貨幣的相關法例及法規仍比較模糊,對不同版塊及技術仍未有太過完整的定義,不過,官方發言亦指出無意禁止虛擬貨幣/加密貨幣經濟,可以說加密貨幣於台灣處於合法及未有完整規管之間的灰色地帶。
同理地,台灣本土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如非被明確定義為「違法」,從法律定義上,我們亦只能將其歸類為「有待規管」的範圍裡。
因為臺灣目前還沒有開始發行數位貨幣金融監管牌照,也就是還沒有加密貨幣交易所牌照制度,所以沒有任何一間交易所有相關牌照。如果有哪間交易所宣稱自己有牌照接受監管,反而極有可能是詐騙。
但還是可以從現行的幾項機制:是否配合政府進行 KYC、是否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來看出交易所是否有在本地積極的合規意願。
目前全世界各地的數位貨幣牌照例如美國和加拿大的 MSB 牌照、香港和歐盟的 VASP 牌照等,多半都是指由當地監管機構頒發的營業許可,允許企業在當地合法進行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活動。如果沒有相關牌照,會被視為違法營業,可能會導致交易所面臨訴訟和巨額賠償,或者出入金受到限制,連帶影響用戶的資產安全性。
在過去 FTX 日本的案例當中,正是因為日本嚴格要求交易所將營運資金與用戶資產分離,且發生類似的破產事件時,用戶債權優先於其他債權人,才讓日本成為 FTX 風暴下用戶唯一能順利出金的地方。
依照台灣目前的監管進度,未來將公佈的指導原則當中並無明確罰則,僅提供業者遵循方向,期許明文規範出來後能夠自律。目前交易所如果違法,將依洗錢防制法罰 50 萬~ 1000 萬元,但並無保障會提供用戶任何補償性的措施。
台灣金管會目前雖為加密貨幣業者的主管機關,但對台灣加密貨幣虛擬交易所的約束力僅體現在要求相關業者通過「洗錢防制法令」的義務規範,並會定期在網站公告通過的交易所、幣商名單。
目前法規框架下,台灣虛擬貨幣交易所還沒有完整的牌照體系和發牌制度,監管方向採取「業者自律先行」,而相關業者籌組的虛擬通貨公會是負責規劃、訂定《自律規範》的單位。因此即使通過洗錢防制法令,也不代表金管會給予該交易所任何形式的認可。
但金管會也在近日正式向相關業者預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草案,以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修正草案。未來如果草案內容被通過納入正式的條文,金管會或將會對台灣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有更強制的監管和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