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非常討厭打字,但吊詭的是,若不打字,便沒有人能看到我寫的東西,那些驚世駭俗的故事便因此被煙歿;剛就想到一個騎劫787客機的空中服務員,反而摧毀了一個差點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的陰謀;又或是一個氣質女孩,獨個兒坐在海灘吹風的時候,遇上某石油大國的貴族或王子,譜出一段羨煞旁人的童話姻緣;也可以是剛失業的中年漢,在超市遇上國際超級巨星,因為替她拿一罐放在最頂層的蕃茄醬而發展出那可歌可泣的不倫戀情;在我眼前就坐著一位美麗的外藉母親,溫柔哺乳中,花費了不少時間,待小嬰孩安穩熟睡,她才拿起自己的書來閱讀,陽光和煦、清風徐來,一切也顯得超級無敵低俗老套!若我喜歡打字,所有故事便可演變成三、四十萬字的世界經典著作,說不定不久將來會被提名競逐諾貝爾文學獎。我被困在這小格子的原因,絕對是因為我有痛恨打字的基因,於是,我開始四處尋找方法,好改變自己生命的出錯,成功成名必須要付出代價,深深相信就只差那麼一步,只要我成為一個愛打字的人,便能成為另一個哈利羅琳,身邊的朋友總是如此的鼓勵我,哈!人家體貼的客套話我欣然照單全收,不流一滴汗。身後突然傳來一群剛到食客的吵鬧聲,打擾了正旺盛的思路,未成名作家又有借口說故事被窒礙,萬般無奈地放下黑色的墨水筆,抬頭遠眺海洋的無止無盡,假裝感性的詩人。寧靜,早就走得無影無蹤,從身後低沉而喧鬧的談話裡,我聽到了別人的暗殺計劃,對象是他們口中那個在政界最無能的人,永遠在有事故發生時必然龜縮的那個高層領導;限於他們並未提及名字和官階,我只能暗地裡猜測,在心中自行組織一份候選名單;他們的討論持續著,好像是在分配工作:誰負責駕車、誰在對面屋頂監視、那個擅長偷聽、那位槍法最神準等等;接著,其中一人篤定發言,暗殺行動不能用槍枝或大殺傷力武器,怕會傷及無辜,任何人也不值得為那條狗陪葬。說罷,所有人便沉默起來。咳唔,各位,以上一切都是假的、虛構的,除了一樣,我非常極端討厭憎惡打字,所以,好抱歉,容我在這裡先結束。
換過一支藍色的墨水筆,開始進行另一個故事,身邊總有太多誘人的題材:像我坐在巴士裡,對面乘客瘦骨嶙峋、一臉癡呆,手中緊扼著一卷報紙,對,是一卷,就好像藏著利刀兇器的不良份子,他剛咳了幾聲,把那報紙又緊扼了些,完全掩藏不了泛出來的倦怠,他正盤算著去傷害誰呢?不若當他下車後,我悄悄跟在後頭,搞不好能目睹一場真正的殺戮,曾面對過血腥的人,筆下便容易滲血多了。可惜,在這關鍵時刻,我收到了一個交易短訊,多無奈也好,必須在這一站下車。人要生存,總有些方法賺快錢,炒樓炒股炒金炒外幣也輪不到我這個處於貧窮線的未成名作家,幸好,我懂得出賣身體;不要想歪啊,牽涉的可不是神性的交易,我要做的只是脫光衣服,和一個正經八百的男人傾心事,每次他都是找我到同一間旅館、同一個房間、不同日子但同一鐘點,他永遠給我三句鐘的費用,再於168分鐘時提示我穿回衣服,準點在180分鐘時離開,絕對不要有偏差;有時候,他會帶些特別的服裝給我,波點比肩尼還是俏管家制服,曾經只有一副G牌太陽眼鏡,他說他戴男裝,我戴女裝,這就成情侶裝了,我們又傾談了差不多三個小時,之後他還把眼鏡送我,當然我也不會留著,趕快放在網絡售賣,價錢非常不錯。如此,這星期的生活費便不用到處張羅,對這男子我可是非常感恩,當然,包括我家人和朋友,所有人也不知道我有這樣一個副業,他們到底以為我靠甚麼維生呢?爬格子從來不飽肚啊,很多時候,免費撰寫也乏人問津嘛,那錢從何來?若不是偶然遇到那個奇怪的中年漢,我可能成為政府救濟戶,不是說笑的,我曾經打探如何申請資助、那裡有食物銀行、牛頭角和深水埗有賣廉價麵包,我總天真地相信,這世代絕不會餓死人,始終香港不是飢荒之地嘛;我仍記得某次在某連鎖快餐店和某朋友吃晚飯,也忘了是不是朋友請客,咳,重點不在這裡,想說的是,當時就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坐到別人剛離開的座位,未吃完的食物還在檯上,他神態自若的拿起了別人用過的餐具,進食別人吃剩的殘羹,那畫面,給了我相當的震撼。或許,我是在害怕,將來自己會否要如此過日子,生活有多迫人,含著金鑰匙、銀湯匙的人是完全不能了解的;為什麼要從大埔乘巴士到尖沙咀再轉下層渡輪過海跟著轉乘電車到西灣河?由新界到港島要選擇這麼轉折的方法只得一個原因,可不是消磨時間,而是省錢;這樣,就能省下不少交通費,反正我沒有的只是錢,有的是換不到飯盒的時間。
各位可能會奇怪,無業的我山長水遠到西灣河做甚麼,當然是非常重要的大事,香港最當紅的導演在那附近的藝術中心辦了一場講座,是關於:如何從未成名導演進身成名導演的二三事。如此精彩的題目自然深深吸引我的注意和好奇;因為除了成為一個知名作家,我更想成為一個出色又炙手可熱的導演,而從導演再轉至作家想想也知道容易多了。所以,我一定要出席這一場講座,讓我將來的每一步變得更好走。(寫得太多了吧,該死……)
人生,總就存著太多意外,一向自命認路小霸王的我,此刻竟然分不清到底身在何處;你可能會說,現在的電話都有GPS嘛,錯錯錯,大家忘了我是身處貧窮線的可憐未成名作家嗎?如何負擔得起月費三、四佰,電話三、四仟的奢侈生活不需品?那會想到,我的似錦前程,竟斷送在西灣河。為什麼、為什麼不是中環,聽起來就高檔太多了……雖說口在路邊,但香港人的冷漠可不能小歔,就像唐唐遇到請願的籠屋居民一樣,避之唯恐不及;好,那就去問警察好了,看著那一臉稚氣的年輕警員,他面對我如此簡單的問題竟說要請示上級,真的有夠神經病,我只是問路,又不是要你替我開路,加上我穿的又不是六四汗衫,普普毛主席來啊。在這樣的情境設定底下,虛耗了兩、三句鐘,相信那知名導演已經被簇擁著離開會場,轉而參加接連為他舉辦的酒會晚宴吧。滿肚子氣的我,只好萬不情願的踏上歸途,想到還要回家打字,生理心理反應同時出現,我竟然忽略了不斷經過的電車,只沿著電車軌前行,一直走一直走,相信便可走到中環,不但能殺不少時間,省下來的錢應該可以買個豬仔包。
不知是神推還是鬼扯,沿著電車軌前行竟到不了中環,我現在身處跑馬地,另一個讓我意亂神迷的地方;十年前往事歷歷在目,和當時淺交的人共享一碟餐肉蛋飯加豉油汁,他不斷強調重點在那個豉油汁,駕著墨綠色的寶馬房車長途跋涉就為了那黑漆的豉油汁,想想也挺浪漫的。往事未如煙,雙腿不自覺地去尋找昔日的味道,不知那茶餐廳還在不在;已經像行屍一樣的我,不知有沒有嚇著周邊途人,讓事情變得更可怕的是,在我眼前不遠處,十年前的車子就停泊在那茶餐廳門外,當然,它和我一樣經歷了不少滄桑,看來命不久矣,不但沒有了原來的光澤,更覆蓋著厚厚的塵埃;他,也變了,變得不再認得我。想不到,今天會死在跑馬地,墳場就在不遠處。
我只能在這裡淪陷,飄不回寂寞的居所,也好,接下來便不用再打字,終於被釋放了。
低頭一看,間條恤衫在不知不覺間,被藍色的水筆染了一圈墨水漬,討厭,漂洗得乾淨嗎?
我真的極端異常憎厭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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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於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