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一位當事人開會,原本這位當事人的案件事實內容,就是被騙購買塔位後再轉賣給他人。
今天討論完委任案件的進度後,當事人又提出了另一個問題,又是詐騙。
對方設計了一個APP,話術就是邀請一般民眾加入投資虛擬貨幣的投資。
*此處point:目前台灣虛擬貨幣法還沒上路,因此在台灣進行虛擬貨幣的交易,大概率會是詐騙違法的行為。)
這位當事人原本想要直接投入一筆錢,但被老婆阻止了!
後來對方想取信於人,故對方宣稱以我們當事人名義前後投入共20萬美金,並於事後獲利的金額,扣除部分手續費後,真的轉入了我們當事人的帳戶。
*此處point:對方自己投入20萬美金獲利後,轉到當事人帳戶中,便有可能成為一種洗錢方式,若被查出,是有可能被凍結帳戶的!
當事人事先有去銀行詢問對方匯款帳戶是否有問題,但銀行查不到對方帳號。
今日建議當事人今日就去警局完成備案,後續也要持續觀察帳戶狀態。
⚠️提醒:
遇到有人邀約投資,不管投資什麼,建議都要冷靜思考一下,如果真的這麼賺,對方早就靜靜的自己賺大錢了,怎麼可能這麼好康還揪你一起呢?!
另外,也要注意,現在很多詐騙手法,不但讓你自己錢被騙光,也會拉你下水,讓你變成加害者,後續自己錢賠光是一回事,還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喔!
👉遇到詐騙問題,不管你是被害者還是被變成加害者,歡迎聯繫我,讓專業的律師來協助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