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年的我曾經想,過把軟體與硬體依據系統與技術上的要求,再加上環境上的的配合與未來十年的可能擴充性,盡可能的分成幾個廠牌領域,講好聽點就是集各家之所長,講的白一點就是政治分贓,搓圓仔湯,大家都有口飯吃,我也好交待,但是這其實是很有難度的,因為這不是數學題目,把總數除以勢力數加權平均一下就好了,因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最有影響力,台灣高鐵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嗎? 現今的社會又有多少人有此堅持呢? 至少我可以告訴你二十年前的我,有此堅持,可惜的是我當不了總統或行政院長。
採委會與評委會成立後,我是蠟燭兩頭燒,事實上是多頭燒,所以我將工作分配給我的幾個下屬幫忙,從他們的表情中,我看得出他們想辭職,但是心有不甘,不甘的原因是為什麼要我做?要我走路就明說嘛,我當然了解這一層,所以幾乎花了五公斤的口水來解釋,而且定了幾項最高原則,他們才欣然接受,什麼是最高原則? 第一是参與會議時,只聽不說,也就是絕對不参與任何建議,只負責各方的意見記錄,且要完完整整的提供給我参考,第二是我答應只要奉行此原則,連續三年調整薪資,絕對說到做到。 最後是調查工作,我會有一些私下的工作交辦,要保守秘密且嚴格執行。
有了這些原則後,做事就超然多了,但是整個採購案大約分三個層面……第一種是技術幕僚,他們在乎的是「自己」的執行面,例如排版、印刷的考慮的是未來的作業流程與品質,但是他們不考慮編輯與校對的考量,這種問題自然要由他們的「團長」來溝通與裁示。第二種的是「團長」級的考量,又要擺平底下各組的紛爭,又必須顧及正確的決策,不能失去電腦化後報社的立場,更重要的是要與其他的「團長」爭取自己團的最佳利益,還有掌握最高指導的心態趨向。第三種是最高指導,也就是「層峰」級,「層峰」如果有一個,那就單純多了但是看過前幾集的讀者,都知道「層峰」至少有兩個,而這個大案「層峰」有四個,這複雜度多了一倍吧!事實上您的數學不好……不是一倍,是二十四倍,為甚麼呢?請復習自己的國中或是高中數學吧!
第一個「層峰」是掌握董事會的發行人,第二個「層峰」是採委會主席李常董,然後是評委會的總經理,最後是經營權的社長,這四個人很像聯合國的常務安全理事國,都有否決權,不須要投票的,說YES要四個都說,NO的話一個人就成了,而我是哪一層呢? 我當然都不是,也都是。因為技術幕僚希望我幫他們說服「團長」級,而「團長」級希望我幫他們說服其他的「團長」,且獲得或提供「層峰」的訊息,「層峰」之間更希望我可以當他們的代言人與執行者,但是我要選哪一個「層峰」呢? 吾心只能如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