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聽說最近大姐特別辛苦,男朋友沒有工作了,女兒又不太想負擔房貸了,結果就欠了兩個月房貸共四萬,先用電話聯繫自己的妹妹,坦白說妹妹根本不想幫忙,現在姐姐要討回當年的兩千塊,媽媽也霸氣叫姐姐提供帳號,自己轉帳兩千塊過去,其實事情還沒結束,五天後姐姐又打電話了,這時媽媽在廚房做菜,接電話的是建豪。
「說吧大阿姨,媽媽人在廚房,跟我說也一樣!」「你小孩子沒有決定權叫媽咪來聽電話!」
「我怎麼沒有決定權了?媽媽都退休靠我養了我會不能做主嗎?」
「大阿姨想先跟你們借四萬塊!」
「哇!怎麼借那麼多呢?只要妳說服我我就借給妳!」
「繳房貸呀,你新的大姑丈失業了,妳大表姐又擺爛了,只能找人借錢了!」
「我很抱歉這個理由不能說服我,我幫了妳一次一定還會有下一次,不如把房子賣掉拿著剩下的錢去租一間小一點的吧!」
接著建豪直接掛電話,聽說後來大阿姨打給姐姐要借錢,姐姐也把她打槍,聽說後來大阿姨只能賣掉房子去租套房,也跟新的大姑丈分開,但大阿姨懷恨在心,透過自己的警察同學知道妹妹常常在哪間菜市場買菜,竟然去堵人用手指戳眼睛,'當下馬上劇痛流血,大阿姨也被當場抓到,人也緊急送醫治療。
媽媽的眼睛還好沒有大礙,但一輩子都要帶著眼鏡了,不然看東西會不清楚,大阿姨直接被建豪告續意重傷害,大阿姨還以為會先去做筆錄,建豪直接花錢請律師直接往法院遞狀,才兩個禮拜就開庭了,建豪本意是不去的,但法官建議他去,於是建豪就坐在告訴人席那邊,這個法官比較屬於不會講太多無謂的話,直接就事實論點說話。
「陳清秀小姐是您的妹妹吧?」
「是的沒錯!」
「請問您傷人的動機是為何呢?」
「因為我真的需要錢但他們母子不願意借我!」
接著建豪啪的一下拍桌罵人:「當年我們母子流讓了四年都沒有地方住,妳就支援兩千,我也還給妳了,我非常不能諒解你這種行為,還好媽媽還是可以透過特殊眼鏡看的見,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接著檢察官也開口:「我主張也是從重量刑,他這個理由我不能接受,錢借與不借都是個人意志的左右,就因為這樣做出這種令人重傷的事情,我覺得不可原諒!」
接著換法官說話:「我能理解你們的想法,雖是重傷害,但她年事已高,我會看著辦,只要被告認罪我可以考慮判輕一點喔!」
大阿姨根本嚇傻了,法官一樣的話講了三次她才回答她認罪,法官看也知道這個人是嚇呆了才會整個傻住,接著本庭也結束七天後才會宣判,這七天大阿姨都睡不好也沒心情吃飯,整個人懶懶的什麼都不想做,每天發呆想事情,想著萬一坐牢怎麼辦,七天很快就過去了,大阿姨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且因超過兩年不得緩刑,目前只是判決主文。
大概一個禮拜後收到判決文書,因為大阿姨真的看不懂,於是拿去給認識的律師同學看,代書也說話了。
「他上面的意思是妳還是要進去關啦,只是本來要判妳六年的,看在妳的年紀只判三年!」
「那我有機會可以不用關嗎?」
「當然有,直接上訴第二審尋求輕判獲改判!」
「那我可以委任妳幫我上訴嗎?」
「我還是要收費欸,除非我們律師長說可以情義相挺喔!」
接著大阿姨直接打第二審,二審法官反而維持原判,不得以只能上訴到第三審,但是同學的長官表示還是要收錢,只是可以便宜一半,反正大阿姨想說只要可以不坐牢就好,沒錢在想辦法,三審法官也是維持原判,但有條件,這是額外多的,那就是這三年如果出現身體不適等嚴重情況可以視同假釋直接釋放,所以大阿姨還是要進去關,身為女兒的大表姐非常生氣。
直接打電話來罵人,母子兩都直接把手機關機,接著是姐姐一家,常常在迷路,因為房子真的太大間了,簡直跟百貨公司一樣,現在是桃子不見了,當媽的很擔心,於是趕緊打給弟弟,弟弟馬上趕到隔壁棟一起找人,人是找到了,原來跑去最頂樓的房間那邊去了,桃子看到舅舅出現就哭了,舅舅趕快抱著安慰。
「人找到就好,你家也太大了吧!」
「把孩子看好啦,說真的房子大真的不是好事,但是這是我老闆送我的禮物!」
「你老闆把這三大棟超級大豪宅送給你喔?」
「對啊!反正媽媽也喜歡,我基本上不會趕走你們,因為我們住不同棟,也就等於我們沒有住在一起,至於要帶朋友來炫耀之類的我不會管妳,除非妳把人帶到我跟媽媽住的那一棟我就會罵人了!」
「其實我跟我老公有在想搬走的事情,就怕你會開口叫我們離開!」
「這就是妳笨,我跟媽媽流浪四年,沒有家的感覺我們都知道,但我要跟妳說,別把妳公公婆婆給我帶過來喔!」
「你怎麼知道我公公婆婆來過啊?」
「當我笨喔,我的電腦旁邊就有螢幕跟大門口連線,我都看見了我只是裝沒看到,我也聽到你們在門口的對話,要住下來就給我打契約繳房租!」
「那房租一個月多少錢?」
「我們家的檔次一個月我要收三十萬!不是我坐地起價,這是行情價喔!」
「那算了!我還是跟我老公女兒住就好,我公公婆婆那邊我會去說,反正他們沒有我們帶也進不來,好啦桃子該看卡通了我先把她抱走!」
接著過沒幾天還真的有一對夫妻出現在門口,建豪也透過監視器看到人了,就是姐姐的公公婆婆,建豪透過擴音器告知兩位已經是非法侵入住宅,最好即刻離開否則報警,今天人是走掉了,但是隔天人又來了,還帶著兩名警察,說是兒子棄養,警方依法要求領回,姐姐馬上打給弟弟,事發在下午三點左右,弟弟馬上請假衝回家去關心。
「我是這三棟豪宅的屋主,有事情直接找我就好!」建豪出面處理事情。
「敝姓陳,所以屋主不是我們這位同仁的嗎?」陳姓員警疑惑的問道。
「哪可能啊,他當警察一個月薪水確實有七萬多塊,但他要賺多久才能買下這三間大豪宅啊?我這三棟價值不只五億欸,他拼命一輩子也不可能有能力買的起啊!」建豪再次解釋。
「那我說方太太跟方先生,這樣領回就會有困難了,因為房子主人不是您們小孩的,我們必須尊重屋主的意願喔!」警方解釋給兩位長輩聽。
「而且爸跟媽你們不也有地方住嗎?雖然房子變小了,但你們也還沒正式退休且還有領薪水不是嗎?我一個月不也乖乖的給你們一萬塊嗎?」姐夫出面解釋。
「所以這房子不是上銘你買的喔!」方媽媽疑惑的問道。
「當然啊,誰叫媽妳玩股票輸掉房子,還好小舅子願意收留我們!」姐夫再次說話。
「那我說老婆啊,房子不是兒子的我們就離開吧,不然扯上侵入住宅最少關一年欸!」連姐夫的爸爸都再勸退了。
這插曲到此結束,包含大阿姨這次被關,其實都是建豪的報復行動之一,至從建豪搬入大豪宅又變成有錢人後,馬上就發現身邊親戚一個一個出狀況,建豪正巧要看看這些大尾的親戚要如何拜託自己,建豪絕對一個都不幫助,如果要幫早就借大阿姨錢了,接著下一個出問題的親戚是大舅,但實際上有困難的是兩位表姐,才剛打給建豪問沒兩句建豪就直接掛電話,建豪要看看這兩位表姐到底要自己如何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