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1|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創作筆記】筆名重要嗎?淺談突然決定佩戴某「身份」寫作

之前並沒有特別取筆名,不論是以前待的寫作平台,還是到”SOS(方格子前身)”,註冊時都用「靈魂的羽毛(小說集的名字)」當平台名稱,想說如果真有需要筆名,那麼就叫「羅傑(現實暱稱)」就好,直到今年七月時寫了《半島輓歌》,便決定這「此生第一個筆名」。
那篇短篇小說的女主角叫「蕾蕾‧亞拿」,她是主線故事《錫安傳》主角的後裔,由於生活安逸,培養出讀書寫文章的興趣。突然靈機一動,乾脆就順著這個設定,用她的名字當筆名吧,讓整部小說集都當作是她的作品,想想就覺得很有趣,有種戲外戲的感覺。之後寫她的獨立故事時,還可以順便偷渡多年來練習文章的心路歷程,題材都是現成的,根本事盡其用。(客家精神)
順道一提,在那故事中,我有故意提到她的寫作技巧不太好,所以以後若有任何人給我的作品批評指教時,就可以推說:「都是蕾蕾寫的!」。(根本渣男行為)
話說,畫她的形象圖時,越畫越開心,忍不住試了各種表情,越看越喜歡。
話說,畫她的形象圖時,越畫越開心,忍不住試了各種表情,越看越喜歡。
◆◇◆ 《半島輓歌 I》 《半島輓歌 II》 《半島輓歌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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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的過程難免會有很多想抒發的心情,又不好寫在故事的文章中讓讀者出戲,因此開設這個專題,存放我不吐不快的五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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