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業,多少都有點職業傷害。
像我,就很畏光。
長期在不正常的光線下工作,除了眼睛畏光,皮膚只要稍微曬點太陽,就會刺痛。有一次夏天的週末去墾丁,兩天下來,曬傷一直到冬天來了都沒好,醫生說是光過敏。
孫哥剛好跟我相反。說是孫哥,年紀來說,稱一聲叔叔還差不多。他從前的工作,是長期在暗處。一個案子沒有跟上個幾月,很難收網。有時候好不容易網到的,風聲走漏,又給游走,然後又要蹲上好幾個月。
是,因為我常叫他的車,然後整路都在講電話,偶爾停下來,他就會跟我說起,那些暗裡的從前。
「我跟妳一樣,工作就要把它做好,我看妳很有耐心去幫客人解決問題,我也是盡力的在抓小偷啊、抓煙毒犯啊。」
孫哥在講這些的時候,心情是很好的,有一種演電影的自豪。
但人都會累,到處都有爛老闆。殊不知,換了工作之後,到處都有爛乘客。不是老闆或者乘客這種身分的問題,而是爛人到處都有。
孫哥說他看過真正爛掉的人,回到局裡,還被嗆說怎麼不去好好的洗個澡。
「妳知道那個味道,指甲、鼻孔、毛細孔、頭髮,想得到的地方都會沾染上,可怕的不只是味道,我們從前是習慣了啦,學弟他們,出去吃飯都不敢點內臟。」
他說,人生是這樣,多數人的工作,遇到的是普通人,運氣好的,能夠遇到好人,但有些工作,就是等著跟壞人相遇,或者,不是人。
於是在多年的工作,他跟我留下剛好相反的病根。
我,只能在暗室睡,要很安靜。而他,只能亮著燈,還得開著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