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聽說妳在鬼島當作家?》114 合作寫作,小說適合和別人一起寫嗎?

《嘿!聽說妳在鬼島當作家?》114 合作寫作,小說適合和別人一起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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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短篇小說的集結成冊,或者是已完成的作品合集之外,其實我這邊都還是建議小說作品「個人完成」比較好,若不放心,可以完成後再請別人修稿。

因為,寫作的方式就算再像,還是會有所差異的,畢竟人人都是不同的個體,若是混著寫的話,沒修稿到有一致性,可能會造成讀者讀起來的落差感,如果說兩方的程度差異大,那突兀感就會更加嚴重。

而且溝通起來也很麻煩,寫作這件事情既繁複又需要大量思考,若想把自己的想法傳達給對方,言語或文字在傳遞之間一定或多或少會造成落差,想想都還沒完成作品,在那之前就得花一堆精力去和對方溝通,更何況想法可能是浮動的,到時候一點更變又得再溝通一次……

光是想想就累,但相信也是有人喜歡這樣與他人緊密分享的感覺吧。

可能有人會認為,我不擅長寫打鬥,他不擅長寫感情戲,那麼就兩個人組起來一起寫,不就面面俱到嗎?

這似乎是一個好思路,而且相信各位應該也有聽說過「寫作工作室」之類的東西吧?就是一部大長篇作品,讓很多人接著寫那種,不過這種是屬於純商業的活動,用錢來讓大家甘願做,比起情義相挺可靠多了。

但通常會想合寫的,應該還是親友居多,因為感情好所以想一起完成一部作品,這很棒,但很難說會不會反而因為這部作品而造成分裂──咳咳咳咳!

除此之外,修稿的人也很辛苦,畢竟要把這部作品的風格統一起來,通常會是合寫者的其中之一,也許也會有人傾向於模擬對方的寫法,但這樣就限制了發展自我創作的機會。

假設說作品終於完成了,那麼還有版權歸屬的問題。

一段關係牽扯到利益就麻煩了,賠了錢和時間是小事,糟糕的是可能會永遠失去這麼一個親近的朋友。

我想這種感覺就類似和好友一起開公司的感覺吧,三不五時就聽到親友開公司開到反目成仇的例子,通常就是利益分割沒做好,有的人覺得自己做得比較多,有的人認為自己貢獻比較大,就變成戰爭了。

其實我也有過與他人合寫的經驗,但也是相當慘烈的教訓。

原先的合作夥伴找人替代,在毫無討論的狀況下,我只聽到結果,但當時我看對方似乎也有出過幾本書,就想也許應該沒關係,結果對方不僅拖稿嚴重,就連基本的寫作技巧都不行,害我得花更多時間去潤稿、挑錯,至今想起來還真是一肚子氣。

根本就是一場惡夢,從來沒有一部作品讓我那麼不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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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排除也許會有人在合寫的過程中得到好的經驗,但個人而言,有生之年不會再考慮,除非是短篇小說合集吧。

雖然說合寫應該也有一些優點,例如可能只要寫自己擅長之處,或者是寫一本書只需要一半的時間之類的,但個人認為缺點繁多,而且這樣就沒有機會練習自己不擅長的部份。

想要增進寫作技巧,從頭到尾獨力完成一部作品的能力是必需的,而且還得不厭其煩地練習與打磨,因此,除非情況特殊,或者想體驗一次合寫經驗,這邊還是推薦大家能獨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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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這時代,我認為只會一項技能是不太夠的,應該是要複數技能串連起來,達成那個獨特的你——也就是斜槓或合作,要把技能集結起來,做出更完美的作品,並且透過行銷,將作品送達到正確的客群面前。   現在大家應該都可以隨意就找到一些非常優質的作品,例如畫工細緻又劇情精湛的漫畫作品,或者是影音頻台上搭配圖
  剛結束了第二次的擺攤,我決定暫且先不擺了。   最核心的理由不外乎就是收益,其他還有對於曝光度好像也沒有想像中的有用,我不曉得是不是我的經營方向,或者是擺攤的眉眉角角出了問題,但這些可能還需要我繼續深度地探討,或請教他人想法才能明白。   這次我擺攤,書及印製再加上通勤與住宿費用、擺攤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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