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日作16小時、吹冷氣要罰錢、薪水被扣…惡雇主剝削女移工被判刑

    日作16小時、吹冷氣要罰錢、薪水被扣…惡雇主剝削女移工被判刑
    2022/08/0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楊姓女子的父親在2013年過世,原本照顧其父的印尼女移工阿妮,被楊女用各種手段剝削,帶到工廠做工,要打掃廠房、做園藝與煮飯,阿妮的手機、護照全被楊女扣留,楊女更設置一堆「扣薪水規矩」,私自外出、開冷氣,扣款各3000元,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每月僅休假2天,薪水卻不到2萬元,處境宛如奴隸,阿妮不堪被楊女剝削,請同鄉向中市政府報案,台中地院審理時,楊女坦承犯行並補償阿妮,法官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判徒刑7月,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阿妮(化名)於2012年10月到台灣,受聘照顧楊女父親,楊父於2013年8月過世,楊女又以家庭看護工名義,聘阿妮照顧母親,但實際卻是被楊女安排到姊夫經營的工廠,從事印刷作業、廠內打掃、園藝及煮飯等相關工作。
    楊女又利用阿妮到台灣之前,要先支付諸多費用,如果提前解約遣送回國,恐賺不到足夠支付費用的錢而負債,以及阿妮對台灣環境陌生,語言不通,護照、居留證、行動電話全被楊女扣留,甚至連匯回家鄉後剩餘的薪水,都由楊女保管,難以脫逃或對外求助,對阿妮大肆剝削。
    檢警調查,楊女禁止阿妮自行外出,設下多項不合理工作規範,例如私自外出、私自開冷氣,扣薪水3000元;上班時間去房間扣300元等,讓阿妮難於弱勢處境,阿妮被安排到楊女姊夫經營的印刷工廠工作時,楊女還透過工廠的監視器監視阿妮。
    阿妮多次想轉換雇主,楊女先恐嚇阿妮會失去工作與收入,又用加薪、支付健保費用與增加休假等手段哄騙阿妮,但實際上阿妮每天從清晨5時,工作到晚間9時30分,長達16小時30分,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8小時,且每月僅休假2天,沒有加班費,沒有特別休假日,更沒有未休假折算的加班費,月薪僅1萬7000至1萬9000元,還不到2萬元,阿妮透過朋友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中市政府勞工局於2020年10月實施行政檢查,阿妮才脫離苦海。
    台中地院審理時,楊女坦承認罪,與阿妮調解成立,阿妮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認為楊女當知警惕,無再犯之虞,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的「強制勞力剝削罪」判刑7月,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新聞來源:https://bit.ly/3d2LD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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