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廣告的依準-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111年7月)
111年6月份 台北市衛生局所整理出的化妝品違規廣告用詞
警語與使用說明
- 此為整理政府公告資訊,適用與否仍應以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主管機關為主
- 內容歸類為依個人經驗進行分類,並非絕對,僅供參考
- 請善用「搜尋」與左側「章節目錄」
- 大標題下如無項目,則為當月並無該分類之違規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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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篇大標題項下的禁用字眼請看👉此篇文章
接下來,就進入主題了!
生髮
消炎、退紅、抗菌、抗痘
111年7月第1項
“抗菌”。
111年7月第7項
“揮別治痘冒油問題”。
排水、改善循環
111年7月第2項
“舒緩雙眼壓力”、”舒緩浮腫”、”消除浮腫舒緩眼部壓力”、”消除浮腫”。
111年7月第4項
“為身體進行消腫護理”、”改善水腫”。
111年7月第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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