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0|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化妝品廣告的依準-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111年8月)

111年8月份 台北市衛生局所整理出的化妝品違規廣告用詞

警語與使用說明

  1. 此為整理政府公告資訊,適用與否仍應以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主管機關為主
  2. 內容歸類為依個人經驗進行分類,並非絕對,僅供參考
  3. 請善用「搜尋」與左側「章節目錄」
  4. 大標題下如無項目,則為當月並無該分類之違規詞語
  5. 此篇為單月份整理,如需總整理請看👉111年總整理
  6. 此篇大標題項下的禁用字眼請看👉此篇文章
接下來,就進入主題了!

生髮

  111年8月第7項
  “掉髮、白色細屑”、”減少落髮”。

消炎、退紅、抗菌、抗痘

  111年8月第1項
  “抑菌”、” (大棗萃取)抗敏、增強免疫力”、”(甘草萃取)改善發炎敏感”、”(茵陳蒿萃取)抗菌、抑制菌”、”抗發炎”、”(黃岑萃取)消炎、抗敏”、”抗菌”。

  111年8月第2項
  “具有增強免疫力、抗病菌及舒緩呼吸道功效”。

  111年8月第4項
  “抑制發炎可能、增加皮膚基質的厚度”、”抗發炎和抗氧化”、”消炎”。

  111年8月第11項
  “幫助抗發炎、舒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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