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未來某天,我們能在一起。
她是我的國中班導師,而我喜歡她。
至於我為什麼會喜歡她?原因很簡單,只因為我想喜歡上她,即使我跟她都是女生。
國二時,她就有因為我掉過眼淚,也曾經雙眼裡只有我。
即使後來被我發現其實她也有喜歡我班上的其他女同學、即使她的所作所為讓我覺得委屈,我還是喜歡她。當時我的日記裡寫了滿滿的她,最長紀錄一天可以寫她的事就寫超過兩小時,即使我跟她當天的互動並沒有很多。
畢業前,她就有問過我是不是喜歡她。我沒回話,但我有點頭。她聽完深吸一口氣。
當下,我有感受到她的激動。我是共感人。
之後,她就要我回教室了。
升高中後,我會請我尚在就讀國中的我妹在教師節幫我拿東西給她,有卡片跟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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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大四的時候,我參加台灣某平台的小說比賽,我寫了部實境小說,裡面有寫到她。
因為還記得她的電話,因此我致電給她,告知她這件事,她表明她想看,我便告知她門路。
相信,她看完後很感動。
老師,看完這些,我相信妳很感動。
現在,我已經大學畢業,也不打算再往上讀了。
這次,讓我們在一起,不要再錯過彼此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