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申辦護照注意事項
▸ 晶片護照資料頁內容必須與晶片儲存內容一致,如果護照資料頁之個人資料有任何變更者,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改資料,應申請換發新護照。
▸ 非晶片護照持照人,倘更改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加簽或修正,應申請換發新護照。
▸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正、影本。
▸ 申請換發護照無論舊護照是否過期,須延用舊護照的外文姓名,如要更換外文姓名,需準備足資證明之正本及影本(例如英文出生證明、英文戶籍謄本、外國護照、居留證、英文畢業證書)及切結書。
▸ 更改外文姓名者(例如更改中文姓名之狀況),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第二外文別名。
▸ 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所持非2021年1月11日之後核發的新版晶片護照護照者均可申請換照。
▸ 具僑居身分者,首次申請護照須加附上僑務委員會核准公函及僑居國有效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件。
▸ 申請護照換、補發須加附上原已辦理僑居身分加簽之舊護照正本及僑居國有效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件。
▸ 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役男出境注意事項
▸ 役男為年滿十九歲之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當兵者,出國須申請備查許可,可於出國前一個月內,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出國備查許可。
▸ 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11年-92年次=19歲)
▸ 僑民役男出國須申請出國(境)核准,可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或於網站線上申請僑民役男網路申請出國(境)核准
▸ 身分為國軍人員及替代現役,出國須經服務單位核准出國備查許可。
*其他注意事項
▸ 回覆訊息時間為工作日09:00-18:00,不含國定假日與一般假日。
▸ 送件請寄至「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一號11樓」金洋旅行社 護照代辦收。
▸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委任申請書上緊急聯絡人欄應以填寫親屬為主,方可受理訂單。
▸ 目前單量龐大,僅提供收件與取件地點相同之地點,實際完成天數依現場申辦為主。
▸ 申辦天數為5個工作天,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 送件後如欲取消會酌收撤件手續費。
▸ 代辦天數為辦證天數約加5個工作天,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
▸ 『使用日期』為專人取件的日期。
▸ 缺件、補件不計算在辦件工作天數,補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一號11樓 金洋旅行社 護照代辦收。
▸ 如遇特殊原因,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 護照有效期限
1.小童未滿14歲,5年效期。
2.滿14歲(含14歲),10年效期。